目擊國道車禍報警 被要求付1.2萬「散落物處理費」

大樓蓋起來!
太扯了、台灣變冷漠,這些狗官通通有責任
我想知道 若發生在我身上

我可以告承辦的公務員嗎?

怎麼告? 告哪一條?
爬行的香菇
一句失誤就打發你了......或者你有黨證, 試試 ?
Jack 你好棒 wrote:
# 高公局有夠爛,還要當事人自行申訴處理,有夠爛。



這一點我最無法接受, 高工局自己的錯誤,卻要人民浪費上班時間去申訴。

申訴的上班工時,車資,浪費,通通要人民自己吸收!!


這是高公局的疏失,怎麼是要人民自己承擔??

真是官僚,米蟲,垃圾心態!!!

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dz6810
這不是垃圾心態, 這就是垃圾.
MBUSA
請勿污辱垃圾,垃圾本身都不至於如此垃圾!
幫忙蓋大樓
要求修法
太扯了真的
擾民欺民,警察的日常!
不是外國記者爆料,就沒有哪個官員震怒徹查了
熱心用路人已經耗費時間做筆錄了,還要被整,幫高公局銷呆帳
最後還得耗用時間申訴,真的太離譜
MICHAELCUB81 wrote:
簡單結論台灣的警察人(恕刪)


這次你就炮錯了

高工局 不是警察
快樂上學去
當然有關, 記載XXX為證人與此次車禍無關. 之後 高工局寄什麼 罰單,叫高工局去跟法官說. 不用去申訴.
因為請假,交通費用,可以申請國賠嗎?
熱心民眾再次被公家單位婊了
人家有的是背景 ~ 我只有背影 ~ 而且還很淒涼
感覺很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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