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行人穿越道...行人不走怎辦?

行車紀錄器很重要
只要車子「完全靜止」 (類似Stop sign的概念)
代表有注意了
這時候如果行人還是讓你
那走了被檢舉只要拿紀錄器出來平反就好?
罰單都可以申訴的吧
我们的正确做法是,人行道前肯定是有停止线的,路边有行人,必须要停在停止线前,如果行人不走,按车喇叭肯定是不行,我们的交规不允许市区鸣笛,所以我一般都是用手势示意行人先走,他过马路之后,我再启动。
T42p
台灣法律規定車要在行人三公尺外停下,但絕大多數道路的停止線離人行道不足三公尺,你停在停止線前剛好被檢舉開單。
ryujiang
哦,原来是这样,那确实挺麻烦的。


这个是我们县城我家门口的一条人行道,我们大多数人行道都是这种,关于停止线前停止,其实也没规定的特别严,大概率别超过停止线一半车身,就不会被罚,判罚依据是路两侧的摄像头抓拍,反正我及家人朋友从没被罚过,
在台灣,行人都還會禮讓車子壓阿。
如果說行人不走滑手機可以窗戶打開問候一下對方的媽媽,相信對方應該會移動一下
fruits0800 wrote:
政府規定行人前方三公...(恕刪)


這種逼行人的多罰幾次就好了,在台灣要人民遵守就要罰錢最有效。
PONTIAC 47 wrote:
最近看到一些文新聞或PO文
有的汽機車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
剛好遇到有行人要過馬路
這個瞬間,行人決定不走,硬要讓車子先過
甚至乾脆停下腳步划手機來度過這個雙方誰先走的不明確瞬間
結果車主被開單

請問這種情況下,車子究竟是否該先走? (有可能車一動,行人萬一也動,就被抓不禮讓行人)
還是一定死都要要讓行人先走? (他不動,我絕對不動)
我們行人會在什麼情境or法條下,反倒被開單嗎?

車停妥,動動你的小手,揮手示意行人通過,不會嗎?

喔!原來是你的隔熱紙黑不見底,行人根本看不到黑嬤嬤的窗後,你到底在幹什麼!
*沒看討論

我堅持都停到行人通過
非常非常少有人一定要汽車先行的
如果有都會用手勢表明意圖

最賭爛這時候後車在那邊按喇叭
按完以後還要從旁邊硬擠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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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TIAC 47 wrote:
最近看到一些文新聞或PO...(恕刪)


大致上如果你是民代就可以大聲跟鴿子說話~
最後鴿子還有可能因此被記缺失
但是.............如果是小老百姓.............算了吧!
官字二個口,你還是輸給鴿子了
其實這個應該要順便對斑馬線進行改革,斑馬線應該離路口遠一些,讓汽車轉正後再沒有a柱遮擋的狀況下可以看到斑馬線,行人也不會被急轉的汽車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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