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不守法,源自於政府執法怠惰,相信小時候學校都有教交通則,但長大後考照只有簡單流程,且路上違規不見得被抓到,加上政府自廢武功,造成如此局面,下面改善看看:抓違規監視器要廣設,大街小巷要有,別再微罪不法,讓交通倒退。一般警察別再管交通,專人專職,擴大增加交通警察員額,提高交通警察見警率,律定每日每人舉發業績,別什麼事情都情理法,把違規視而不見。
t0015263 wrote:盧秀燕指出,每次討論台中交安事故及死傷情況時,眾人都聚焦檢討警方執法不力或設施規劃不當,事實上,根據車禍原因調查都與不守法有關,尤其行人事故死亡案中高達七成是與用路人不走地下道、未依標誌標線行走有關 所以這段話是在暗指眾人聚焦檢討的1.警方執法不力2.設施規劃不當。這兩點都不一定是問題主因,「事實上」跟不守法才有高度相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