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走斑馬線被撞,顱內出血命危

這樣轉彎喔,沒行人的話,也會去撞計程車啦。
開車這樣切
超級王八蛋
熱炒三杯 wrote:
這樣轉彎喔,沒行人的話,也會去撞計程車啦。

你真的想太多了
事實上並不會撞上計程車
這種開法的我遇過很多了
其中有幾個是真的很機掰
牠擦撞到我駕駛這側的照後鏡了
個人認為不論過失還是預謀、只要你把人家殺死了、對方家屬(依親等和人數表決)就有權利要求死刑(最優先、高於法院)、除非你能拿出讓家屬感到很有誠意的和解、才能避免直接死刑而是後續交由法院審理。
jxv wrote:
新北中和宜安路2025...(恕刪)

有仇嗎?
台灣人貪圖方便貪小便宜的民族性, 會為自己帶來災難的.

日本曾經也經歷交通黑暗期, 人家願意改變, 造就最低的交通傷亡率.
台灣人即使經歷78老頭這種重災, 民氣也是流於嫌惡高齡駕駛, 對道安絲毫沒有反省力道.
民眾只會好險不是我家的被撞, 苟且度日, 賭性堅強.
無能的政府只會到處插滿測速照相, 拚國庫收入而非拚交通安全.

在日本, 撞死一個人要賠償他一輩子能賺到的錢.
違規記點, 定期換照, 點數越高, 換照受到刁難越大.
更不用說酒駕吊照, 重考幾乎是不可能過的.
無照上路? 可以直接判你3年以下有期徒刑.

狠狠重罰, 才會懂得什麼叫尊重生命.
因為生命真的很貴.
dallasoriginal
鬼島司法目前無法對犯罪的人帶來災難
danny7892
鬼島的部分官員、立委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就怕哪天重罰到自己,不怕哪天不幸的事會降臨到自己
不只切西瓜 根本就逆向

最好的懲罰就是讓駕駛自己

體驗一下被撞的感覺
駕駛應該是收錢辦事,
台灣法律對這種行為判很輕。
發生事故,受傷的人,真的是看"命"...

八字重,送對醫院,命危還有救回機會,每家急救醫院的醫師,處理能力大異其趣,當年在深坑往石碇的路上,發生事故,幸好送到文山區的萬芳醫院(中心級教學醫院),二次CT顯示嚴重內持續出血,導致休克(心肺功能停止),由當時急重症黃主任(值班)立即做開腹(25公分)手術,將數處腹膜受傷縫合,小腸撞爛切除二段(本人家屬有進入觀看急救處理),重新接回,腹內受傷部位眾多....手術處理進行約十小時有餘...如果沒有當時足夠能力的醫師急救處理,即使手術前及手術中期間休克二次,醫師還是能處理,救回我的生命,真的非常感謝當時這位醫師,足夠能力的醫師,就是能挽救眾多生命,現在這位醫師在台安服務,使用他的專業(微創手術)幫眾多惡性腫瘤患者,進行切除手術,醫師的專業及心態,會決定命危患者的生死。

期望這位女病危患者,是送至北醫體系的"雙和醫院"(衛福部委託北醫經營之中心級教學醫院),這裡的有能處理急救醫師比較多,患者活下來的機會比較高!
西瓜切那麼大是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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