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車多擁擠,機車要守規矩,不要騎到禁行機車道~

unclefly wrote:
請問您是說我沒保持安全距離還是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是!(你應該有看到)

還有車禍會發生就是雙方都認為不會發生,而且可能未保持安全距離!(你有意見嗎?)


至於你的案件怎麼發生,光是幾張圖片我也很難確定!

總之騎車開車都要互相尊重,汽車討厭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討厭汽車不行駛禁行機車道,還有討厭汽車違規行駛慢車道!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unclefly wrote:
但是機車如果不要跑到他不應該走的車道上,
不就不會以這種憾事了嗎?

這是兩回事喔!機車行駛於禁行機車道上,跟無照駕車一樣,都很難成為肇事主因的
unclefly wrote:
因為規定現在就是在那裡
如果能遵守規定大家都走在該走的路上
不是也可以減少這類事故跟糾紛嗎?

提到這一點,試問樓主,還記得自小客車在(機)慢車道有多少路權嗎?很多汽車族都振振有詞說自己如何守法,如何照速限走,你要是連自己有多少路權都說不清楚,那說自己守規則真是自我感覺良好
unclefly wrote:
因為規定現在就是在那裡
如果能遵守規定大家都走在該走的路上
不是也可以減少這類事故跟糾紛嗎?


這點我完全不認同,台灣的交通規定是會把機車從活的遵守規定搞成躺著進太平間的,光是騎車靠邊騎這規定每天都有人撞上路邊的違規停車,阿貓阿狗,開車門的,右轉的汽車的,把直行車硬規定只能騎在右轉車的右邊,光是這點就推翻你的觀念

且在台灣沒有大家都走在該走的路上這回事,台灣只有機車不能走的路沒有汽車不能走的路,台灣交通之所以亂在我看來完全就是因為不顧現實上的不可能,硬要把理想化接近妄想的車種分流硬套用在現實生活上,你可以去查一下過去一個月這個板就出現多少直行機車撞上右轉汽車的車禍,減少事故糾紛?你真的活在台灣嗎?
依據我個人經驗 我每次從中興路要轉大里橋 很多機車是直接貼著你前進 左右都是機車 尤其上下班時間最為明顯... 下次應該要把上下班時間的路況

po上來 就可以知道該路口搶車道有多兇了
dunhill920 wrote:
依據我個人經驗 我每...(恕刪)

我每天約晚上六點多走的經驗
那路口我比較常看到的是
國光路的綠燈是雙向通行
中興路跟國中路的綠燈號誌是分開的
常常都有中興路綠燈,國中路的車就偷跑
國中路綠燈,中興路的車就偷跑
國光路綠燈,另外兩條路的車就紅燈右轉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汽機車待遇不同,樓主說機車要守規矩,汽車要不要守?慢車道為何有汽車違規駛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都沒有提到汽車不能行駛人行道(除非我眼花沒看到)

但是機器腳踏車就有提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9-1-6

這代表什麼?機車行駛人行道對行人生命產生威脅,汽車行駛人行道對行人安全毫無影響?



S.A.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汽機車待遇不同,樓主說機車要守規矩,汽車要不要守?慢車道為何有汽車違規駛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都沒有提到汽車不能行駛人行道(除非我眼花沒看到)

但是機器腳踏車就有提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9-1-6

這代表什麼?機車行駛人行道對行人生命產生威脅,汽車行駛人行道對行人安全毫無影響?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第六款 駕車行駛人行道者。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bis0815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第六款 駕車行駛人行道者。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是喔...那我眼睛花了

原來是第45條第一項第六款!

但素待遇還是不一樣,汽機車進出人行道,警察只說機車要用牽的而已要熄火!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是喔...那我眼睛花了

原來是第45條第一項第六款!

但素待遇還是不一樣,汽機車進出人行道,警察只說機車要用牽的而已要熄火!


機車要牽上人行道比汽車簡單太多了
頂多是要求騎上去之後就熄火
汽車要推車嗎?
而且像汽車要進停車場,經常遇到上坡,應該推不上去吧,
下坡,沒弄好會出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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