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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很能理解大大的心情,不過... 大大 如果今天那位騎腳踏車的小朋友是您的孩子,您會做何感想?


台灣的交通法規也沒人在管...
也沒人在修...
只能...
唉....

以樓主的案例來說...
他們採信你違規在先...
所以那個小朋友就算是放雙手騎車撞到你的車...
你都要賠...
這是他們所說因果關係的論點...
因....
你違停...
你要是不違停他也撞不到你...
但是...
但是...
但是....
有趣的是...
當大家在檢討你違停的錯時....
有更多因果的判決是相反的......
例如...
無照駕駛的人被撞....
無照罰單開一開...
再來如果真的又是汽撞機車...
汽車肯定要賠錢...
管你是不是無照駕駛....
你不無照怎麼會出事呢...

日前有一婦人晚上闖紅燈被撞死...
開車的人賠...
還要被告....
若是以因果論...
你不闖紅燈怎麼會被撞呢...

直行車超速闖紅燈...
和轉彎車撞...
這不用猜也知道轉彎車要賠了...
怎麼又不是因果關係論呢...

以上總結...
在台灣恐龍沒滅絕之前....
在交通法改善之前...
還是搭大眾運輸工具才是上策...

傑克王 wrote:
我曉得上面說法可以針對紅線違停來辯駁.

但本案事主說初判表有記載他的車 "停在人行道上",這跟駕駛座上是否有人來認定違停,會有相干嗎?

這是真的請教!!

1.駕駛座有沒有人是一種判定是否違停的方式,例如紅線又駕駛座沒人,那一定是違停,紅線但駕駛座有人,有可能是緩速前進,除非有錄影。
2.停在人行道,不管駕駛座有沒有人,都是違規。
想請問你這個論點是從哪裡聽來的?
違規停車是交通裁罰,
事故有主力近因跟次要原因,
違規不代表要背負所有責任,
違規是事實,不代表他該死。

有受傷會背負刑事284沒有錯
假若樓主說的是事實且無隱瞞,
我同情傷者但倒是支持據理力爭
0933 wrote:
違規裁罰的本意就是...(恕刪)
超讚的說明, 很多違停在人行道的都認為別人應該要自行避開他的車子

但是貨車司機很辛苦, 卸貨作業時也請大家注意自已安全, 畢竟發生事故是沒有贏家的

高級書僮 wrote:
如果沒違停的車他頂...(恕刪)
看到樓主的心態

覺得上禮拜被我檢舉的十幾輛貨車違停一點都不冤枉...
咦 應注意未注意的論調消失了耶,果然是誰po文誰錯得多

以後馬路上有任何不守規定的人車,一定要大力撞過去唷,用點皮肉傷換取大筆的醫療費用,好棒



ado016435 wrote:
超讚的說明, 很多違...(恕刪)


此圖就是一個很棒的例子,閃違停車出事,閃車的人是三寶的言論

你該慶幸他沒被旁邊車道的車撞死
現在很多法官都直接起訴違停的




很簡單
因為是你的車導致對方受傷
並不是塑膠袋讓他受傷
而你的車是違規停車
所以樓主責任最大
你可以上訴
表示撞上你車前就已經受傷
傷害並不是由車子造成
這是唯一辯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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