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醫學上只有骨折一詞...(恕刪)
可否搭版問一下,看您較多車禍處理經驗,小弟日前發生車禍
行走於斑馬線上,示意圖如下,小畫家小學生畫法傷眼抱歉


我因為綠燈前行,汽車說他也因為看到左轉燈所以左轉,然後從我右後方撞到我(所以我看不到他無法閃避),有叫救護車跟警察,初判表我0罩責,左手腕骨折(X光明顯,非骨裂)導致小弟5個月無法工作
因對方只有強制險的樣子,且車禍後態度不佳,調解只來一次,條件都還沒談就離開了
第二次要約調解就沒出現,目前已提告過失傷害
預計醫療費5萬+工作損失20萬+醫生說未來依然左手無法恢復100%靈活度的精神賠償5萬=30萬
想問的是,警察說告刑事只能讓他去關,然後說拿著刑事的結果再去申請民事賠償
但要是對方還是耍賴說沒錢或是名下無動產與不動產怎麼辦?是不是就一樣沒轍
對方真的很擺爛,事後沒任何慰問,消極處理,想想走在斑馬線被撞,現在要跑法院真的很累又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