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hung wrote:我認知的私下和解只有...(恕刪) 昨天看youtuber黑羽跟gogoro發生小擦撞,車沒倒,人也沒受傷只是把他汽車的前包給扯下來而已,騎士當下也是說沒事只是車殼有擦傷痕跡,結果隔天說連避震器都有擦傷要賠,除了修車然後家人要求精神賠償金6萬...看到這種求償就覺得吃像難看
js1718191613 wrote:但後續對方要求維修金額太龐大 與你認知的金額差多少?再周旋下去要花的時間金錢是?最佳解是:自己花的時間、金錢最少,而不是維修金額最少.....開車在路上,即便你再小心,仍有可能發生讓你賠償幾百上千萬,或影響你一生的交通事故,第三人責任險每年4千元左右,你竟然沒保?你的價值觀真的很有問題..... 請再多想想吧?
個人慘痛的經驗 也是人生第一次出車禍 當時是在早晨上班途中在小巷路口 雙方都沒注意 突然出現無法避開就A到對方車子的左前輪雙方都趕上班 當下自認自己不對 於是答應全賠對方是某公司業務員 立刻拿紙筆讓我留下姓名 公司 電話我本以為只有鈑金外傷 國產車應該幾仟元就搞定沒想到過幾天後他打來說 弄到好要二萬八朋友知道後都指責為何不報警 發生車禍打電話通知公司一下就好因雙方到路口都沒減速 我不該負全責的過失 我的車燈也壞了後來以兩萬八超過我月薪為由 和對方談 最後兩萬成交
我現在出門...皮夾內現金都不超過2500元...如果遇到不小心的小擦撞...就翻開皮夾,給對方看....我窮...只剩有2500元,車子還要加油...要不然1500全給你了!!!1000元我留著加油,還有吃飯...我學聰明了!!!
上個月跟小黃發生車禍小黃在警察做現場對話記錄表的時候表明要負責維修所以就這一點來說警察會以息事案件做結案但好巧不巧對方事後態度跟我方猜測的一樣不認帳-------------------------重點:案發後是可以回去分局補做筆錄(盡快!!)然後也還可以申請「現場圖、照片、初判表(30日)」
我建議還是要送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去警局寫的調解書在法律上,效力不大,當天和解了,事後越想越不對,一樣可以到法院提告。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其法律效力是基於鄉鎮市調解條例,調解成立後,會再送一份和解書到當地法院,日後若有一方和解後又越想越不對,要提告也不能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