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無言,法律是很好騙的,以親戚親身車禍傷害經驗只要有和解書,和解書中說要有賠償金而食言不付的,檢察官說不算詐欺,而是民事問題,不是刑事問題,所以刑事訴訟變民事訴訟,被告不用關怎麼會怕,所以千萬不要亂簽和解書。這就是法律是很好騙的原因,漏洞是在簽和解書反而變成被告的護身符。
不爽法官!你們去考司法三等特考阿!法律是為了替家屬討公道,犯嫌都與家屬和解了,如果法官再判重刑也沒意義,且加害者有誠意決解問題,並且負責了!也獲得家屬諒解,身為法官在判重刑意義在哪裡?法律是用來保障人民,不是為了處罰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