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獄還在?大執法近1年取締12.3萬件 死亡數不動如山

行人、汽車分燈號是嗎?
小路口: 行人、汽車各走15秒
中路口: 行人、汽車各走30秒
大路口: 行人、汽車各走45秒

可以施行看看阿, 不要到時候又吵「行車地獄」什麼的!?
行不行人 學長 垃圾 都一樣開法

撞死雙手一攤 沒錢
marumaru yoa wrote:
==========...(恕刪)


截至目前檢舉未禮讓行人超過20件
成功的案例2件

三個枕木→開得夠快!就看不出來了,連車牌都無法辨識
"停等"禮讓→ 有讓行人喔,但是就一直慢慢往前嚕~ 一有機會可以過,立馬加速衝!

重點是,要完整呈現 "行人通過"喔!
如果行人被嚇到,退回去路邊→汽車加速過,這樣檢舉失敗喔!
所以行人在路口死亡的主因, 根本就不是不禮讓的問題,
但政府很明顯, 找到個理由增加稅收~

牛bbbbbb~
marumaru yoa wrote:
行人地獄還在?大執法近1年取締12.3萬件 死亡數不動如山

規定越訂越多,結果都影響到原本就守法的人

不守法的人開車之後一樣不守法,不守法的人走在路上變成帝王
我有過在路上停下來~讓行人過
換來就是後面人狂叭我
kkmr
01上傳統就是給他吧給後面的撞沒關係,規定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不守法的人,所以不管被撞的是行人還是前車,都是不守法的壞壞,國外都會停下來台灣要進步,至於這進步過程中死多少個不重要~~
hjfrank
kkmr  當然不能放給後面撞,安全第一
aa1234555ki wrote:
我有過在路上停下來~讓行人過
換來就是後面人狂叭我


對哦!
政府冒然實施其實產生了很多不必要的問題
法律實施緩衝期根本不夠
前車停下來等路人過,後車因為煞車不及撞上去
這算誰的?
當然政府不會理你,他只會想應付路權零死亡團體的訴求

蛤? 你撞車哦? 關我們路權團體屁事


hch2006
你覺得法規要緩衝期, 一堆01酸民都嫌不夠重、不夠快了
退一步海闊天空 wrote:
行人燈號與汽機車不分開,要靠用路人自己判斷,妄想要降低肇事率
台灣有好幾萬個路口,不分行就一定會有事故。


其實有個方式可以改善
只是交通會更慢
也就是路口使用雙交叉路人步行線
其他照舊
馬上解決很多問題
不過交通事故很多不是在十字路口產生
所以路權團體根本是出來亂

低等國家就是低等國家
觀光客都不敢來了
禮讓行人的真的有多很多? 我是感覺不出來啦
現在感覺就是大執法過後一切又回歸原狀
無號誌但有斑馬線的路口根本也還是沒幾個人會停
昨天要過馬路在斑馬線旁站半天
小客車一台都沒有要放慢的意思
最後有讓的是開小貨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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