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要對付這種「檢舉達人」最好的辦法就是⋯⋯以牙還牙,以彼之道還之彼身!每天跟在他或是他家人騎車開車屁股後面跟拍,每天跟每天拍,只要稍有違規之處就剪輯收好,未過檢舉期限之前一股腦送上去檢舉!這樣有沒有夠爽!
路人39 wrote:跟營利無關喔基本上只...(恕刪) 被害人雖非公眾人物,然如使用照片之場所不當有損被害人之名譽,或使用照片之目的非出於良善,其目的係為將被害人之照片當作負面教材使用,應認其情節亦屬重大,而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7 年度勞簡上字第 6 號判決參照)------------被告人可以主張目的是出於良善,張貼檢舉達人係善意提醒用路人不要刻意違規希望藉由張貼告訴人之照片提醒廣大用路人除非被告人有明顯在照片上貶低告訴人法律很好玩的,你說你的,我說我的,大家各有各的道理再告訴你一個秘密,台灣法官面對這種案例,通常會各打50大板,直接55波
stoak wrote:高雄一名許姓男子熱衷檢舉交通違規,20日遭人尾隨,3天後,頭像被製成小海報貼滿巷弄。許男不滿報警,警循線逮到25歲江姓男子。江男稱,曾被檢舉違規,只是想要「提醒」鄰里注意許男的行徑。 何不尾隨一週,期間檢舉他所有的違規另找幾個朋友,每人7天,將他的荷包掏個底朝天
A辣愛怕跑 wrote:您的 這個想法非常的...(恕刪) 因為9成的檢舉人都心理有病....買機車,車牌被機車行貼車行電話....我就被檢舉車牌,還要去驗車....幹~乾我屁事,我影響到誰?騎在路上,公車上下客太外面,從旁邊繞過去沒打方向燈就被檢舉未打方向燈....騎在路上只是用手調一下後照鏡,就被檢舉單手騎車危險駕駛.....這樣還不詛咒檢舉人全家死光光....我才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