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encesylphy wrote:
台灣高速公路車多,如果內側車道淨空,單純做為超車道,那外側車道會擠滿車子,想超車的車子一進入內側車道,大概就擠不回外車道了。
所以,台灣內側車道單純做為超車道是不可行的。頂多,可以透過交通號誌規劃,做到車速分流。
"單純"作為超車道並非最好的方式,但在車流順暢時,超車完成後適時切回原車道是可行的,除了車多或壅塞.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
Terrencesylphy wrote:
第一種情況:想要讓,可是外側車道的車子都開的比我快,一時之間要怎麼讓?
那為什麼要切進內側 ? 很奇怪吧.
自以為車速夠快, 但卻被右側車道的車一直超越, 相對於內側後車, 就是堵塞超車道, 影響正常車流.
因為你車速較慢, 後面來的車不管內側外側,都要從你右邊超越或超車, 車速必定會加快. 只要其中任何一輛和你併行, 不管是一前一後,一後一前,就會使後方更加壅塞.
樓上大大有提到, "想讓", 就要表示出來,
怎麼表示? 先打右方向燈, 後車看前車有意圖要讓,就會先等待.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CL wrote:高速公路有「絕對」內側道"單純"作為超車道,不可行。但是,「相對」內側道作為超車道,卻可行。
"單純"作為超車道並...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
也就是高速公路車速分流,越左側的車道限速越高,想超車就往左側車道切,超車完切回原車道。這樣,除了最外側車道以外,每個都是超車道。
不過,這樣頻頻變換車道不是很危險嗎?所以,除非火燒屁股,還是跟著車流車速走就好了。
CCL wrote:如果走ETC收費車道,遇到比你猛的回數票車道的車輛就有可能;遇到比自己慢的車也有可能;交流道遇到閘道上來的車子時,也會切入中間車道。
那為什麼要切進內側 ? 很奇怪吧
再加上許多人奈不住性子,紛紛由外側超車,就被關在內側車道了。既然被關了,就不想動了,直到要下交流道,才切出。
超車一律由左側,這是原則,可是當車輛越多、交流道越多、收費站越多、駕照越容易獲得、駕駛素質越差,這原則就越無法遵守;譬如現在市區道路的救護車超車,往往是由外側車道超車,比較快。很早很早以前,車輛稀少,遇到救護車,會讓出內側車道。
超車道不准龜速!國道5號時速78公里 車主被罰5千元!
原文連結如下:
https://appnews.fanswong.com/canvas/?function=readnews&nid=143509&fbid=100002127369927&catid=97
生活中心 綜合報導
你知道嗎?國道五號上內側車道因屬於「超車道」,只要行駛少於時速 90 公里,都會被當成龜速車開罰!日前有宜蘭縣民眾行駛國道五號南下段時,因在超車道以時速 76 公里的狀態行駛,遭國道警察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開了五千元罰單!
宜蘭縣有兩位民眾日前自台北經雪山隧道南下行駛,因行經時速各只有 76 公里與 78 公里,在4.89 公里處國道警察偵測並當做龜速車開罰,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第 1 項第 3 款,被各開一張五千元罰單;因與一般熟知的國道五號最低速限時速 60 公里差距甚遠,讓兩位民眾被罰得莫名其妙。
宜蘭縣議員林棋山跳出來聲援,直指該路段實為大型彎道,行經時會減速約在 76∼78 公里間通過,再者每逢星期假日,都會因為車流增多導致車速變慢,認為這樣就開罰實在太過,根本在搶錢。
不過高速公路局指出,國道內側車道因被劃分為超車道,以國道五號而言,就是左方內側車道,只要路況允許,小型車在行駛內側車道時,需按規定以該路段的最高速限行駛,且完成超車後應回到一般車道行駛,不可長時間佔用;對此已透過架設電子看板宣導,並呼籲駕駛人養成內側車道專供超車使用的習慣。
Terrencesylphy wrote:
第一種情況:想要讓,可是外側車道的車子都開的比我快,一時之間要怎麼讓?
第二種情況:想要讓,可是外側車道的車子一輛接一輛,沒有空間插進去,要再往前開好長一段,才找得到安全車距。
有人拿刀逼著你一定10秒內要讓出來嗎?兩種情況看不出來有什麼不同。別胡扯~
Terrencesylphy wrote:
台灣高速公路車多,如果內側車道淨空,單純做為超車道,那外側車道會擠滿車子,想超車的車子一進入內側車道,大概一時之間就擠不回外車道了。
都已經說了交通阻塞的情況例外!!怎麼還有人會拿來說詞!!!法規是看不懂喔~~
Terrencesylphy wrote:
所以,台灣內側車道單純做為超車道是不可行的。頂多,可以透過交通號誌規劃,做到車速分流。
去看看人家怎麼做的!!01還有一些禮讓的影片...很典型的禮讓開法~~請多學學~~~
Terrencesylphy wrote:
高速公路有「絕對」內側道"單純"作為超車道,不可行。但是,「相對」內側道作為超車道,卻可行。
你搞不懂法規的真諦吧!!!!!!~~讓非阻塞時間的車流更加順暢才是重點...
Terrencesylphy wrote:
不過,這樣頻頻變換車道不是很危險嗎?所以,除非火燒屁股,還是跟著車流車速走就好了。
內線擋路...你要超車不也是頻頻要換車道,不也很危險???
Terrencesylphy wrote:
如果走ETC收費車道,遇到比你猛的回數票車道的車輛就有可能;遇到比自己慢的車也有可能;交流道遇到閘道上來的車子時,也會切入中間車道。
再加上許多人奈不住性子,紛紛由外側超車,就被關在內側車道了。既然被關了,就不想動了,直到要下交流道,才切出。
超個車、變換個車道對你來說聽起來好像是要你命一樣,讓你的生命處於極度危險之中??勸你不要開了~~
leazy wrote:
神人們可以每天到此簽到報平安
以免除大家擔憂之情
願烏龜車這樣一點都沒有行車道德的駕駛人,從這世界上消失,讓台灣的車流早點順暢。
噗~~我又貢獻一篇了.....要導正這些烏龜車的觀念還真的是難...又尤其有些人士鐵齒的要命。。。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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