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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了這麼久,就是不要「超速」超車,還不懂嗎?(5/24「文末」新增高公局最新函覆結果)

nxwo wrote:
第一、先就大家最存...(恕刪)


吵了這麼久,就是不要「佔用」超車道,還不懂嗎?

一定很多人不懂,
因為國道的內線還是一堆龜
前提:
速度以官方標準儀器測得為準,什麼錶速、測素器、GPS都不準
所以沒有警方在場測速,所有的速度數據都是無效!

那麼要注意的就是超車事實

前車在內側車道除非要超越中線車輛(有超車事實),後車就該等待前車完成超車!
那麼前車完成超車後(距中線車輛安全距離以上)即尚失超車事實,當下超車權即轉換至後車,前車就該變換車道至中線讓後車超越!

那後車超車前該如何?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等速前進,待前車變換至中線後方可超越!
超車道就像公共廁所

不論在裡面多爽,你也不要一直待在裡面

用完就出來換別人用

你真的要一直待在裡面也沒有違法歐!

節錄自您的發言
((從這裡就可以清楚知道,內側車道不是只拿來當超車道使用
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是合法的(p.s我這裡的最高速限是以後車為準)))

--------------------------

你也不必自認正義

在門口檢查下一個使用的人有沒有維持整潔

超完車把車道讓出來

高速公路運能夠提升(少蓋幾條高速公路或花錢拓寬)

行車時間能縮短(時間就是金錢)

安全性也會提升(瘋子你就快讓他過去,難道要讓他鑽來鑽去撞到你?)

真不懂到底有哪裡有困難...

一直糾結在時速跟占用內車道是合法的點上到底能幹嘛?




樓上講得很好喔!!!!!!!!

sonicswj wrote:
超完車把車道讓出來
高速公路運能夠提升(少蓋幾條高速公路或花錢拓寬)
行車時間能縮短(時間就是金錢)
安全性也會提升(瘋子你就快讓他過去,難道要讓他鑽來鑽去撞到你?)
...(恕刪)
違法與違規
違法沒有過
但違規.......哈!偶而會犯,或問:偶而是多少?答曰:多或少,在乎個人,10年來應該有5張左右的紅單吧,算多還是少,見仁見智,停車費逾期未繳,違規停車,超速.....等。
有人沒違規過,那真是好寶寶,我佩服,但我一點也不羨慕,就好像大學四年,從未翹過課,我一點也不羨慕,還會覺得無趣。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輪胎或煞車皮該換未換,或許有人說這關乎行車安全,該換未換就是不對,那煞車油、機油、變速箱油、方向機油、冷卻水、雨刷水、電瓶水、胎壓、各種燈泡,都有按時更換嗎?煞車油你有定期更換嗎?在鄉間小路悠遊時,不曾有無意間超速嗎?方向燈因為轉動弧度過小?而沒有自動回正,導致一路亂閃,誤導其他用路人,你也不曾有過?
高速公路速限110,在速限內行駛就是安全,超過速限就是危險製造者?2003年前,高速公路速限是100,2003年後,部分路段才放寬為110。
何謂快?何謂慢?超過110就是快!低於110就是慢!是這樣嗎?對賽車手來說,在賽道上,時速沒有超過250那就是慢,所以賽車手回歸到正常路面,110相對來說真的是慢;對一個年滿60歲剛拿到駕照、初次上高速公路的駕駛者,可能時速80公里就是極限了,年齡的大小,反應的敏銳度,技術的高低,車輛的熟悉度,車輛的性能,情緒的高低,各種因素都會影響快或慢的感受程度。
危急情況下,是否可以違規,我的個人見解是,違法不行,違規呢?嗯!.....N!.....哇!......內急!!!中午那家餐廳真的不衛生! 受不了!好吧!在不妨礙他人的情況下,偷偷超速吧,就當是救護車!
有人說,我已經110最高速限了,依法我在內側道,可以無視後車,不必讓道,那麼情呢?(也許後車真的有急事),理呢?為什麼那麼的篤定時速是110,而不是109或是111,警察取締超速的專業儀器,還要定時校正,以昭公信,更何況個人私家用車,連輪胎的磨耗程度,都會影響時速表的準確性。所以法規還有10%的誤差範圍,依照這個標準,車主看到時速表上的110,實際上可能是100至120的車速,如果是100,那麼還有甚麼資格說,我是最高時速,不必讓道!
開頭這一段就是唯一的標準答案.只是除了這一段其他的似乎多餘的.
因為每個人管好自己遵循此原則其他問題就不會產生了.

第一、先就大家最存疑的最高限速問題:法律上,只要求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同樣的,駕駛人也只要對自己的駕駛行為負責就好我們不用管前後車的表速
也不用管國道公路局警察的測速

就前車而言:我們開在內車道,看到後面有車子要超車,也不用管「自己」或「後車」的速度到底是多少,
不用管後方來車是否超速只要記得遵守內側車道是超車道的精神,
看到後車靠近即應主動讓道就可以了
janhan58
那些不願讓路的總認為自己已經用最高速行駛,殊不知所謂的最高速只是"自以為是"的定論,並未經過公正單位驗證過的儀器證明!
nxwo wrote:
第一、
先就大家最存疑的最高限速問題:
法律上,只要求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同樣的,駕駛人也只要對自己的駕駛行為負責就好
我們不用管前後車的表速
也不用管國道公路局警察的測速

就前車而言:
我們開在內車道,看到後面有車子要超車,
也不用管「自己」或「後車」的速度到底是多少,
不用管後方來車是否超速
只要記得遵守內側車道是超車道的精神,
看到後車靠近即應主動讓道就可以了

高速公路上我都以最高速限行駛中間或外側車道
內線只有在前車過慢超車才使用
內側蠻危險的,對向車、異物飛過來的撞擊機率高,建議留給超車使用
無論是否最高速限行駛,不占用是利人利己

非內側車道如果有人按喇叭、閃燈我一率不理會
台灣的變態法條 不合常理的法條
造就很多內霸族 (內線霸佔族)
內霸族 就是 內線為定速道 中線是超車道
與法條規定的 內線是超車道 完全背道而馳
但 內霸族 哪管你那麼多 自己爽開內線就對了 根本不在乎別人觀感
那麼 內霸族 會說 你們超車派的 超速使用內線 還不是違規
錯!!!
先說一個前提 是否最高速限 以及 是否超速 都是警察測了才算
只要是速度類的違規~都是警察說了算~不是自己的儀表板看了算!
內霸族 長期用內線 實際上到底是不是最高速限? 沒有人知
因為錶速並不等於警察測的速度
如果不是最高速限 就違規了 而且是長期的違規狀態
但是超車族 使用內線 超完即回到中線
超車時 或許有超速違規 但是違規只是短暫的違規 因為超完即回到中線
那麼 關於使用內線爭議的議題 (假設內霸族未達最高速限~假設超車族也超速了)
到底是哪個族群 危害公益比較大? 絕對是內霸族 不是超車族
因為內霸族 是長期的違規狀態

綜合言之~不管時速多少~請不要霸佔內線!!!
A辣愛怕跑 wrote:
台灣的變態法條 不...(恕刪)


那這種也要讓別人嗎
從以前好奇到現在
此時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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