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打算下台了..
但是看您端出東西來..
就算我自己湊臉給你打吧..

小弟真的不是法律相關出身的..
一開始也沒有歪樓的打算..

所以我在第25樓就已經提出我個人第一個看法..
您也是在第30樓才提出要以法理或法源依據的角度來說..
但是先弄個遊戲..事後才說規則..還乎了30樓之前回文的人一堆巴掌..
這才是小弟在32樓回文不客氣的原因..至此..小第依然還是照著您的主題..找了官方釋函給您..
這能算小弟歪樓嗎???

看了您34樓的回文..也知道您30樓的文是有"針對性"的...故小弟也知您的用意..故當下未對您再回文..
至於38樓的回文..回的是37樓的文..
歪樓..是他歪的吧..
怎麼算到我頭上來呢??

他回39..我回40..
這也是針對他的說法..

43樓我也跟您解釋了..

至於法的說法
是小弟班門弄斧了
然則..小弟對法的注釋令您心寒..可否指正錯誤的地方呢??
小弟也在思考..
法學..算不算人文社會學的一種
有人的社會..才有法的產生..這是小弟粗淺的概念..
所以..小弟的白話雖淺..但實由此生..
當然..法學之博大精深..實非小弟的一句話所能菲薄..

最後..還是回歸主題..
惡性超速..小弟是認同官方說法..
小弟的想法是..
惡性超速..應該是侵害社會法益..
故在法益權衡的情況下..只得犧牲車輛所有人的法益而督促汽車所有人..善盡保管人之責
以免其所有之汽車淪為侵害社會法益的工具..
或許因果關係的範圍擴大..有連坐法的味道..亦有處罰汽車所有人不作為的用意
但實際的嚇阻作用..在實務上..還是有幫助的..
多數的惡性超速..都是臨時起意..
被扣了牌..平時無法上路..自然臨時起意的機會就少了許多...
對於一般車主..想到會被扣牌..自然也會克制臨時起意的衝動..

條文是否合乎比例原則..
小弟的想法還是有的
超速依比例罰鍰..
惡性超速..
初犯僅與罰款並扣牌
再犯則沒入車輛..
用意也是提醒車輛所有人應盡的義務

至於公共危險罪刑事部分..應由警方移送..經檢察官認定起訴..
還是要以犯意及客觀事實認定..

如同您對酒駕條款的認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行政罰除了針對酒駕者罰鍰外.也針對汽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酒駕而不制止做出扣牌處分..

所以扣牌處分..處罰的對象是汽車所有人對於所有車輛保管之責的不作為..
剝奪汽車所有人使用該輛合法上路的權益..
並不是汽車本身..

或許..如果針對惡性超速..對於汽車所有人的消極不作為有更明確的規範..
是否合乎您的期待??
其實不管酒駕或惡性超速(俗稱飆車條款)都有其時代性..
當然..也都正巧適時符合社會的期待..

以上回文..
不知可否和緩彼此的對立..
至於小弟的不解之處..或是說法不通的地方...也請您不吝賜教...

另修正小弟50樓不理性的回文..還請海涵
chuenjia wrote:
本來打算下台了..以上回文..
不知可否和緩彼此的對立..
至於小弟的不解之處..或是說法不通的地方...也請您不吝賜教...

另修正小弟50樓不理性的回文..還請海涵


...(恕刪)


可預期而刻意不作為,要(條)件該當....,,,,,
就留給法學前輩言簡意賅來指教吧
再下筆拙,實在不想從頭解釋起

之前還真想寫個信給交通部,試試有無討論空間
呵呵!小蝦米,大鯨魚
勝算不大..但值得一試
畢竟,該發動國家刑法機器的行為
被大頭官員一個扣牌行政罰便宜行事帶過
個人覺得法規與母法之間"似有牴觸"



謝謝您不計
也謝謝您提供的資訊
在下筆觸衝突粗鄙之處
實非理性討論所當為
也望您大人大量

感恩
樓主的觀點真是太棒了

黑道兄弟也是這樣想,路上兇殺明明就是行為人的問題,把人抓去關就好,為何還要把刀槍沒入,侵犯私有財產,刀槍管制品也就算了,棍棒西瓜刀也不放過,樓主的提議太棒了
重機喜好者
樓主的意思是我借你的車去開,你好心把車借給我去開,但是我北七白爛亂亂開,卻害的你被扣牌3個月沒車開.你的損失要找誰討....除了罰單我自己繳,但是你的損失關我屁事..PO上網請問大家討同情,卻被大家罵你爛自私罵你爛......這就是01....
charlesmusic wrote:
難道從來沒人質疑過這不合理之處嗎?


看來台灣比西雅圖還先進!
https://www.instagram.com/srt.miles/?hl=en


When Mr. Hudson posted a video (350,441 likes) showing his speedometer topping 100 miles per hour during a downtown outing to get boba tea. . . . . .

In a video with nearly 700,000 likes, he could be seen out on the street at 2 a.m., starting it up. “It sounds like a shotgun,” he said, and asked his followers if it was too loud.

“Never too loud, I say not loud enough,” someone repl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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