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age-Ulysses wrote:台灣人有很多 都習...有個很大的因素就是那些四輪 會叭機車! [根本不知道機車有慢速道行駛權] (恕刪) 話說汽車是非右轉是禁止慢車道的,通常也不會去叭前方車機車好好騎在路中間,沒必要去叭他,沒耐心的駕駛算是路上的大問題包含停在路邊開車門這件事,沒多等一下先確認再開門,結果害死一條人命經常在北部市區開車,有時遇到機車車流大,在車上要等個一兩分鐘才能安全開門也不是沒有過但我還是覺得機車也該禁行慢車道,一來是讓機車和路邊車輛有安全距離,二來是讓路上駕駛要習慣機車走快車道的中間
Black Ocean wrote:話說汽車是非右轉是...(恕刪) 一般125cc馬力遠輸2.0房車。 (因我開2.0 雖然是號稱很笨重的CAMRY 但輕輕一踩 可能還是會不小心遠超越一般慢速汽車、機車)有些機車駕駛大部份都只有騎車經驗,不曉得後車較快時,得讓道。 故這樣也容易發生危險!(別說是機車駕駛,國道上不也非常多汽車駕駛不曉得內線道速度若較慢 就自動禮讓後方快速車)因台灣地小 及最當初規劃時(50~70年前)沒設想太多 導致大部份就是這樣的路寬。原則上在慢速車道的中央 或中央靠近路肩的位置,已夠避開突然大開車門的江湖敗類!! (通常我都是這樣騎,但最近遇到另一個問題,慢速道中的一些屁孩汽車駕駛,有時候就是會刻意刷卡或逼車‧‧‧ 唉‧‧‧)(不保留一定性與機車間的安全距離,或根本不瞭解進內線車道超車。)個人還是覺得此則案例中肇事婦女應該直接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