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hoxen wrote:感謝兩位指教問題是...(恕刪) 看到一些人的回文 我就明白 為啥我回老家 要一直閃車了...這不是法不法律的問題 是 撞不撞車的問題有這難懂? 還是 跟律師一樣 抓著文字 爭輸贏 但是 不管實際的對錯?只能希望抱有這樣概念的人 可以在彎道 相遇
觀念差的阿呆等它撞車再笑她就好,何必教育不受教的...參考道安規則124條: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不曉得誰在呆,自己去看看上一段自以為抓到法源依據的文字,主詞是什麼?{{慢車}} 整段在講的是慢車的行駛原則。什麼叫慢車?機踏車、人力車、獸力車;廣義來說,同向行進比較慢的車。如果我今天遇到有人比我快、我該閃到右邊去,沒畫慢車道的地方就靠右走>>重點是在講不同速度的車怎麼分配路面。都已經是單線道[不分中線]了,還在那裡"吃中線",一堆沒養過老小甚至沒開過四輪走山路的跟著批判互相應援
等阿呆以阿呆開法跑山路被撞之後,他就會幫我們驗證了。比較深山的林道都是沒有中線的,當阿呆跑山路放棄那點餘裕選擇切西瓜。你就讓他去吧,反正吃虧的都是他自己第 95 條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 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這樣還看不懂的阿呆撞車就不要唉唉叫
物以類聚是絕對的習慣吃線搶快的人也會被相同的人撞到愛違規的人 ~ 出意外的機率當然比守規矩的還大它們愛吃線搶快~我們讓就好了~哪天它們遇到比他們還狠還兇的~自然會出事我們守本分小心開車就好了其實社會新聞看多看久了你根本不會想去同情那些出車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