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魚^o^ wrote:
可否搭版問一下,看您較多車禍處理經驗,小弟日前發生車禍
行走於斑馬線上,示意圖如下,小畫家小學生畫法傷眼抱歉
我因為綠燈前行,汽車說他也因為看到左轉燈所以左轉,然後從我右後方撞到我(所以我看不到他無法閃避),有叫救護車跟警察,初判表我0罩責,左手腕骨折(X光明顯,非骨裂)導致小弟5個月無法工作
因對方只有強制險的樣子,且車禍後態度不佳,調解只來一次,條件都還沒談就離開了
第二次要約調解就沒出現,目前已提告過失傷害
預計醫療費5萬+工作損失20萬+醫生說未來依然左手無法恢復100%靈活度的精神賠償5萬=30萬
想問的是,警察說告刑事只能讓他去關,然後說拿著刑事的結果再去申請民事賠償
但要是對方還是耍賴說沒錢或是名下無動產與不動產怎麼辦?是不是就一樣沒轍
對方真的很擺爛,事後沒任何慰問,消極處理,想想走在斑馬線被撞,現在要跑法院真的很累又無言
調解不成,就是直接向承辦警察提告過失傷害,刑事訴訟,
一審判決出來可以順帶提出民事賠償,
切記。
基本上按照你斑馬線又是綠燈的敘述,
行人方,你,應該沒有收到違規穿越馬路的罰單,
那就是對方100%全責,全賠,
手腕因為關節骨頭總數有數十塊,
痊癒的時間比較長久,請耐心復健修養。
至於對方態度如此惡劣,求償三十-五十萬合理,
精神賠償至少就可以請求二十萬,
去看個精神科門診開診斷證明說自己有厭世的想法,
做好萬全準備。
至於對方判下來要不要賠,
對方不可能一輩子不開戶,不工作薪資轉帳,
只要民事判決確定,都可以要求強制執行的,
當然,
我一直說自己要自己保意外險,醫療險附加意外骨折,實支實付等保險
絕對自己理賠幾十萬沒問題,
靠自己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