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金詢問(丁式,限額車碰車)?

你只保5萬,那就是5萬...

要出險拿保險公司的5萬理賠金...車子就歸保險公司-報廢!!!

保險公司才不管你的車修幾萬?
今天,就算是我撞到樓主的車...我全責

我也會請我的保險公司出面理賠....

保險公司一查,樓主的車子殘值只剩下5萬...那就是用5萬理賠樓主...保險公司將樓主車買回報廢!!!!



跟樓主修車修了多少錢 無關!!!!

最多就是5萬給樓主.....




就算是上法院...樓主可能拿到的只會更少,不會多....


車子是以殘值論,不是以修車費論!!!!
肖杯子 wrote:
今天,就算是我撞到樓(恕刪)


以前是這樣沒錯
不過去年四月開始實施的車損險新修正案
已增訂被保險汽車發生承保範圍內之毀損滅失達全損或推定全損狀況時,被保險人可擇一選擇以現金賠償或修復賠償方式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

參考:https://am.u-car.com.tw/44754.html
歡迎光臨我的網站  行動最愛網 http://i-favorites.net
我用白話文說 好了!!!

今天你的車子...保險公司精算後,給你5萬元的保額....這就是 成交價 ,也代表你的車子現在在市場上的價格!!!

你想 【回復原狀】?

那就是給你5萬....你自己看想怎樣【回復原狀】,都隨便你!!!你要鍍金,你想包銀也可以...不過,那都是你自己的事!!!
5萬不夠,sorry...你自己要掏腰包!!!

changyc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 一個...(恕刪)

你可以換保險了
換你那位保險朋友

以後遇到相同的問題
如果做法有錯他來扛 如何

理輪上要看責任歸屬
如果你零責任 看維修理賠金額的比例去分 如果維修廠是你常去的
你自費的部分
可以請板金組長給你檯面下的折扣
通常保險批價是不打折
我之前也遇過類似的 因為是商業保險沒有賠滿 丙式沒有賠 三成自付
保養廠估價給保險理賠
保險賠七成 保養廠另外給折扣
工資不打折 剩下的三成只付一成半左右
肖杯子 wrote:
我用白話文說 好了!!!

今天你的車子...保險公司精算後,給你5萬元的保額....這就是 成交價 ,也代表你的車子現在在市場上的價格!!!

你想 【回復原狀】?

那就是給你5萬....你自己看想怎樣【回復原狀】,都隨便你!!!你要鍍金,你想包銀也可以...不過,那都是你自己的事!!!
5萬不夠,sorry...你自己要掏腰包!!!


限額不是精算的....

富邦限額 只要是國產車 只要年資有到, 就能保. 費率是固定的


限額不是一般 甲乙丙式車體險 甲乙丙式才要計算殘質

不然殘值5萬的舊車 為何可以保10萬限額?
因為如果事故後 你不報廢, 10萬內他都必須出險給你修車


你大部分觀念是正確的, 但是你把一般車體險 跟 限額車體險 混淆了

一般車體險才要看殘值 因為保額就是殘值, 但限額的保額往往是大於殘值. 如果不能出高於殘值的理賠 那限額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那保一般丙式即可. (依殘值計算, 丙式保費也已降到極低)
現在,大家都把【回復原狀】當口號~~!!!
什麼要親自去法國取零件,飛機票錢,旅費也要一併計算下去...

沒關係,你盡量去啊!!!
還是5萬!!!
肖杯子 wrote:
我大概講...就一堆人不懂了...我再深入講....豈不翻天了?


重點是 限額就是給老車保的 限額就是保障老車事故後 能不因殘值而讓保險公司拒理賠

因為限額. 保額>殘值.

一般車體險 保額=殘值.


如果限額還能因為維修費>殘值就不理賠, 那根本沒有限額存在的必要. 就丙式就夠了 反正 殘值=保額, 保費一樣超低
肖杯子 wrote:
現在,大家都把【回復原狀】當口號~~!!!
什麼要親自去法國取零件,飛機票錢,旅費也要一併計算下去...

沒關係,你盡量去啊!!!
還是5萬!!!



別惱羞好嗎?

你大部分都講對了, 就是限額的部分理解不夠透徹



一般車體險 保額=殘值, 殘值剩20萬 保額就是20萬(也有加保免折舊的前提下), 要出超過20萬 保險公司當然可以拒絕. 那車主可以選擇超過部分自費 或是 出險拿20萬 事故車歸保險公司



但限額的保額 往往大於殘值, 只要維修金額在保額內 即使大於殘值 保險公司還是必須出. 保戶選擇報廢 才是拿殘值


車險基本的觀念: 看保額論理賠範圍. 要報廢才看殘值 沒報廢前 沒有殘值的問題.

你說的拒賠 那是因為維修金>保額, 不是因為維修金>殘值. 只是剛好一般車體險 保額=殘值
肖杯子 wrote:
我沒故意錯,怎麼可能(恕刪)


回歸正題

樓主這案件 很簡單的數學問題


保險公司已出5萬, 那責任已了 沒有什麼日後還幫忙求償的問題, 保險公司行使代位求償 也只能訴求5萬 因為它取得的代位求償權 就是5萬


樓主拿到和解金6萬, 裡面包含代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因為5萬的求償權 應是早已讓渡給保險公司了

所以應該是五萬歸保險公司 1萬歸樓主

但樓主的理賠員 很佛心, 居然是要和解金 折半拿, 樓主擅自和解 已經侵犯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權了 致使保險公司5萬求償權 只拿回3萬

(保險條文 都有寫 談和解需保險公司代表陪同, 並認可 簽名在和解書上. 因為保險公司已經出險了 求償權有一部分是保險公司的 車主不能擅自決定求償金額)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