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5分奉上,但講這麼多真心無用我不相信您列舉的某位不會繼續每天沒事發文靠杯直接黑名單比較快另外完全認同"罰你的是國家,不是檢舉你的民眾" 民眾能做的也只是上傳相關資料給警方,真正評斷是否製單的人還是警方
Jason kid wrote:前言:我一般在論壇上...(恕刪) 不要違規本來就不難~你不要違規那就不會有人檢舉你~檢舉你也無用~1.標線號誌都在那裡~遵守不就好了~這裡不能左轉~那你就不要在這裡左轉~去可以左轉的地方左轉~前面明明有黃網線~看似有塞車~應該無法容納你的車身~那就是停在黃網線之前~能過再過.....2.規定變換車道/轉彎...要打方向燈~那你就打方向燈不就好了.....3.遇到慢車無法超車~那就是等到可以超車的地方再超車~可以自嘲運氣不好即可~無須硬要跨雙黃線超車........唯一很難避免的~就是1.違規停車2.因為別人的違規~讓你不得不違規~1.違規停車~見仁見智~但是私人用車卻違規停車~多數都是自己的問題~就是自己貪圖/方便/省錢/懶...僅此而已~也無須狡辯牽拖了~稍為情有可原的~家裡老人行動不便~要去復健or...這裡就沒有停車位啊...營業用車小黃~這裡有紅線~但是客人就是在這裡招手啊...怎麼辦?不載嗎?營業送貨車~貨物很多很重~這裡就沒有停車格啊...要停好車再搬過來嗎?台灣的道路就是這樣~馬路直接緊鄰房屋+市區內停車場密度不足+國人習慣把自己的成本~攤給社會來承擔~目前無解~2.他人違規停車~我不跨雙黃線到對向~就是過不去啊~我是要等/叭違規停車的走?還是我也要違規呢?你違停害我不能過~害我也要違規~那我要不要檢舉你呢?然後違停者~很多人都不會想把自己的違停~造成他人的不便給減到最低的觀念~都是違停~為何不盡量靠邊停?路都被你檔一半了耶?為何不停在直線處~非要停在轉角處?違停為首惡~必有連鎖反應~情有可原~如果還是情有可原~不管是政府不作為/還是個人繼續當理由...都繼續這樣的話~那違停永遠都有~被檢舉也是永遠都在~
可以思考一下法律的目的是什麼呢?應該是規範與管理對吧,但最終目的還是希望大家有美好的生活.舉例來講,大家在住家外放個花盆放個鞋櫃也沒礙著誰,因為梯廳夠大,無論是消防或走樓梯上下樓都沒有影響,但就是有人會去檢舉,大家不同樓層,檢舉人還得特別搭電梯來看,真的好努力,有必要嗎?因為法規的不完備,最後變成大家要去避開檢舉魔人的方式來設計大樓,把大樓走道縮到最小,把自家空間極大化,那外面就可以不要放東西,放到自家前庭.回到停車問題,買個東西停個車,為什麼一定要這麼嚴謹去檢舉人家呢?搞得大家不方便,自己是覺得沒必要,當然你把法律拿出來,那就是通通不准停不准放沒錯,而且可以引用的法條可能還不只一條,但何必呢?以上不含把車停在別人家出入口與停車場出入口,這類車輛可直接拖吊處理,且可能會有刑法的問題,不知道為什麼會有爭議.交通避開檢舉魔人的方式比較複雜,變成要先實施車位法,確定大家把自用車停在自己的車位,路邊停車格才有可能空下來讓逛街採購的訪客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