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梅花印的假車牌分辨方式(終身分享假車牌訊息)

掛假車牌上路,車輛要沒入拍賣,
才能阻止這種違法行為一再發生。
立法院最大黨應該要提案修法!
法院宣告:
裁判書公開的內容,依法院組織法第83條第2項規定,自然人之姓名應予公開,即包括當事人及其他訴訟關係人等自然人之姓名,均應公開。惟為兼顧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不含自然人的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出生年月日、地址,並得不含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以兼顧人民知的權利並保護個人隱私。


這個桃園的偽造假車牌居然用 KCP 當車牌英文,
笑死人的腦袋。
新式白色車牌還沒有K開頭,
綠色車牌有K開頭,但是從KEA開始,根本KC。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 年度桃簡字第 2080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3 年 09 月 13 日
裁判案由:
偽造文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桃簡字第2080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盧彥錦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3年度速偵字第233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盧彥錦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扣案之偽造「KCP-3889」號汽車車牌2面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㈠汽車牌照為公路監理機關所發給,固具有公文書性質,惟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條規定,汽車牌照僅為行車之許可憑證,自屬於刑法第212條所列特許證之一種(最高法院63年度台上字第1550號刑事判決參照)。故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2條之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
 ㈡依卷內事證,被告僅係於「蝦皮」網路購物平台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人購入扣案之偽造車牌,被告並無參與偽造車牌之行為,是聲請意旨認被告有偽造特種文書之行為,並為行使偽造特種文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容有誤會。
 ㈢被告取得偽造之「KCP-3889」號車牌2面後,自民國000年0月間某日起至同年8月3日為警察查獲之日止,所涉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犯行,係基於單一決意而為,且所侵害之法益相同,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適當,應論以接續犯而僅論以一罪。
 ㈣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前因交通違規行為遭吊扣車牌後,竟自行購買並懸掛偽造之車牌行使於道路,影響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車牌照管理之正確性,所為應予非難。惟念其犯後坦承之態度,兼衡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自陳之教育程度、職業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二、沒收:扣案之偽造「KCP-3889」號車牌2面,為被告所有,且係供其為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犯行所用之物,爰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之。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張家維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3  日
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楊奕泠
突然想到

立委都裝死不處理

那如果有人故意去搞立委的車子 車牌來違規,是不是就能加速立法了
Eigen wrote:
那如果有人故意去搞立委的車子 車牌來違規,是不是就能加速立法了


立委會叫金主買一台新車掛新牌來開,

立委名下有車的應該不多。
henry999 wrote:
(恕刪)


48樓分享的假牌與真牌的影片,

就是我要大家學會分辨的外緣先凹(平)再凸的假牌版型,







偽造方用這個版型已經大量製作假牌。

改版機會不大,一定還有很多在路上跑!

另外還有一個比對方式,是假車牌字體明顯較細,
如圖,上下2個A中間的 △ 大小可以證明,
但這需要高手級(如我)的高手比較能直接看出。
悲哀的台灣



掛假車牌直接把車沒收拍賣或銷毀,車都沒了也別想再掛假牌!
新聞若直接報導假車牌如何分辨,這不是就讓製作假牌的工廠直接完整OEM同監理站發的假車牌了嗎?
若使得連警察都分不出來的話,那就都抓不到了
其實就算假車牌做的跟真車牌一模一樣也沒差
因為這世上沒有人自己的車牌沒問題
卻去買和自己車號一樣的假車牌來掛
Eigen
會呀,以前沒得買,現在有得買又做的像,對那些花大錢標車牌的車主,買一樣車號的車牌來掛,可以避免車牌搞丟,標下來的車號做廢的情況。 ex: 7月底的颱風,南部一堆人車牌遺失呀。
ferragamo
這種本身車牌沒問題而多買一組車號一樣的假牌來掛比例一定很低,會買假牌來掛的人幾乎都是有問題的,車牌或車子有問題在路上跑就容易被抓,除非掛上假牌把車子藏起來都不上路,不然車牌就算做到一模一樣都會被發現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48樓分享的假牌與真...(恕刪)


我覺得這單純是買到不專業的商家
厲害的是直接套真實ABC123的1:1比例去打出來的
別說英文A了,很明顯就像字體沒用上粗體一樣,每個字都瘦一圈

然後先凹在凸的問題
被拿出來了那他們下次改進的地方就是這邊了

跟山寨耳機一樣
被抓什麼就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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