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罰單,不合理的違舉理由,已申訴成功

一堆人魔人不知道在腦包什麼

交警舉隻手要多久??一秒還是一分鐘??

第一張照片車主的車距離停止線已經剩兩公尺了(保守估計距離)

即將通過的瞬間交警把手舉起來了

而這時照相機正好釋放了快門

試問

就算時速只有30公里

有哪一台車有能耐在一兩公尺的距離完成煞停動作

何況這還沒把車主的反應時間算進去

至於看到紅燈為什麼不提早煞車?

樓主已經說過這種大流量路口有交警指揮時

以「交警指揮」為主

我家附近的路口每天早上車也一堆

每天也是兩位交警在指揮

為了疏導車輛

在交警的指揮下紅燈右轉根本是每天都在上演

那是不是這些人都該罰??


如果你們認為自己的判斷合理

看圖幻想就是正確的話

那該分局和監理所都可以解散啦

你們來當就好了啊


※但還是建議樓主
這次真的算是你運氣好才能申訴成功
就算有交警在旁邊
看到黃燈還是提早煞車吧
MUTSUMI wrote:
我曾經在路口綠燈擁塞遇到義交叫我往前一點.結果往前一點卡在黃色網狀線區域
好不容易過去了卻變成紅燈了 那頭卻是交警在開單...(恕刪)


以後要以燈號為主,
不要理那些義交的指揮。

我也遇過一次,
地點是在台北市民族西路、玉門街口,
當時我考慮到已經亮黃燈和前面的車流(路口保持淨空),
所以將車子停在停止線後面...沒有繼續往前進,
站在前面路口指揮交通的義交卻揮手示意要我繼續往前開,
結果變成了闖紅燈,
當車子左轉玉門街時還被那位義交狠狠罵了一頓,
他生氣到連三字經都飆出來了。

我覺得樓主的重點是另一個交警(不在照片中)指揮他過去的~ 所以罰單無理!

但是大家都只看到照片中的那一個義交~

我覺得奇怪的是為何接受申訴的單位可以接受樓主的說法?? 當天有另一個交警有明確證據嗎??

感覺好容易就相信申訴人的說法 實在不合政府搶錢的常理
來騎單車吧~環保健康!
vul3j9 wrote:
好酸好酸老子我從沒被...(恕刪)


夜路走多了,總是會碰到鬼的,出來混的還是要還,


別只會再電腦前嘴砲,惹人恥笑而已
這句話是在說自己吧!
和平使者 wrote:
.....
我覺得開版的大大,您如果覺得可以的話,我建議您把這篇文給撤了對您會比較好!


不需要一直對他窮追猛打吧,
有些事情是點到就好,
不管有沒有撤銷罰單,
他應該都已經從這件事學到教訓了。
ppopp747 wrote:
一堆人魔人不知道在腦...(恕刪)

+1。
從第三和第四張照片也看出交警手沒有固定在舉起來的位置,似乎有上下晃動等等,到底是舉起或放下誰知到。
黃燈到紅燈某些路口也是變換得很快,有時候根本來不及煞車,至少我上個月在台北八德路開車的時候,就受不了那一堆忽然緊急變燈的號誌,綠燈便到黃燈到紅燈不用一秒,時速40km/hr的標準車速行駛造成的後果就是整路緊急煞車。
申訴不向上面的機構申訴,難道向爸媽申訴嗎,撤銷只是公理得張,沒有疑慮幹嘛人家要撤單??
魔人不死,只是嘴砲不停。
看到一堆魔人!我想政府應該感到欣慰!!!

以後也不用開闖紅燈啦!只要拿DV拍車子變換車道!
挑一兩張方向燈暗下來的照片開單就好了!!!!

反正就算在不合理!
魔人也會說:
照片拍到我違規就是違規!罰單我一定會繳的!

社會變啦!照片都拍得很清楚我變車道沒打燈了!
還敢叫我去申訴!真的是丟人現眼!~

以上,絕對是政府的新財源~到時候政府應該會指定正義魔人拍
因為他們都覺得申訴很丟臉!只要照片拍到你違規就是違規(角度不論)XDDDDD
billion wrote:
+1。 從第三和第四...(恕刪)

你以為在當兵,首要舉者完全不能動喔?
從照片就可看出來義交友左右前後的看手當然會跟著有所移動
錯就是錯,還要狡辯想出各種理由

法律就是給眾人一個明確的界線,被抓到了就小心點,,處罰只是一個手段,重點就是告知人民你做錯了!
竟然還有人用轉向登說要來罰,笑死人了~不知沒常識還是怎樣?
各位不知道紅燈前換先黃登.黃登代表什麼意思?還在那假設什麼剛好舉起來剛好過去之類的話
申訴成功是好事但不代表沒做錯事!
再怎麼樣,至少這件市後版主以後過馬路會小心點,這已達到法律的用意,網路上的不是正義摩人,
是在告訴大家,錯就勇敢承認錯誤,下次不要再犯就對了!
不需要在硬凹!跟'議員'"張瑞山"有什麼差別~


感謝有google map
大家看看板主經過的路口用不同的視野看看

不知大家看了有何感想?



要過此紅燈前事實上有一大段的距離才到達闖紅燈的停止線,在紅燈之前一定有黃登,那看到看到黃登該做什麼?結果會怎樣?
1.過去後才變紅燈,沒事
2.過去時洽巧變紅燈,但也沒事
3.過去十恰巧變紅燈,但被拍下來了

拍攝角度來看m,警察也不是偷拍
hjfrank wrote:
不需要一直對他窮追猛...(恕刪)

我想您誤會我的意思了,
撤掉這篇文章確實是會對他比較好的,
就如您所說的,點到就好了,這篇文章留著到了最後搞不好又傷了開版的大大。
鮮紅的YARIS真是漂亮!

和平使者 wrote:
hjfrank wr...(恕刪)

和平使者 wrote:
我想您誤會我的意思了,
撤掉這篇文章確實是會對他比較好的,
就如您所說的,點到就好了,這篇文章留著到了最後搞不好又傷了開版的大大。


謝謝啦!其實小弟自從得知申訴成功回文到版上後就放鬆不少,對一些魔人還有逹人大大們的"情緒舒發"更是輕鬆以對, 我是沒什麼受到影響,只要符合網站的回文規矩都OK. 不想撤文其實也是看在我這個例子應該對閱讀者或多或少有些幫助或啟發,當然也會有人看了很"刺目"來回文, 只能說看的點不同罷了.都沒問題的.

突然在想,怎麼都沒有人會問我的申訴理由寫了什麼? 了解了再來對照回函來評斷會不會更有意義? 竟還有大大閒到想去問裁罰單位撤銷理由的? 我找個時間整理一下再貼上來好了, 不過我也有心理準備貼上來若沒有沈下去,大概熟悉的大大們又會回來發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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