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一個小路人".我是建議你去看一下交安法第99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一下看那條文中有沒出現"見路口待轉格必須要兩段式左轉"???我們人講話要憑據...你虎爛成這樣...還在那邊撐...也不知道在撐啥
一個小路人 wrote:標線也是有強制能力誰...(恕刪) 說話要有憑有據車道線待轉區這些東西標線設置條例,道安規則或處罰條例都有規定待轉區就不是強制兩段左轉的條件條文針對未兩段式左轉處罰條件也沒有待轉區到底是為什麼要說這種等你們以後被罰就知道了這種賭氣話呢網路上條文資料都找的到不然你趕快去找來端正視聽別讓大家誤會你了
Dennis520 wrote:一堆人從沒走過台北橋還敢大放厥詞台北往三重方向在延平北路是台北橋的機車入口所以並沒有禁行機車標誌直接左轉是可行的 只要有機車待轉標誌,就不能直接左轉有無禁行機車標誌並不是唯一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