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號發生的死亡車禍,但是這個標題我卻不知道該怎麼下

俗話說:死人的錢最好賺,因為家屬不會討價還價
發生事故時:死人的罪最好贓,因為死人不會說話


我真的很佩服這些人,良心都被狗啃了
現在終於知道為什麼重機裝行車記錄器的比例遠高於其他車種了.....
tada362001 wrote:
車禍發生在高雄台一線...(恕刪)


可惡至極,真的太可惡了。
這樣還不算蓄意殺人的話…基本上這條就可以廢了!

想想在台灣要幹掉一個人根本不必買刀弄槍,

開車尾隨目標直接加速給它撞下去就是了,

方便又有效率!到了法庭上假掰一下,

就變成有教化可能,關個幾年意思一下,

還不是放出來繼續再找下一個受害人~
被撞的是老闆

感覺謀殺可能性也不小
Ambicatus wrote:
我覺得或許雙方未必是互不相識,可能另有仇隙,單純因看不順眼或是超車糾紛,用自己的車去撞,代價太大了.....

我看是那白痴開車開到恍神吧?
廢渣一個!

cu1077 wrote:
如果有前面十分鐘的行車記錄、事件會更明朗化...(恕刪)


不管前多少分鐘有沒有怎樣~

都不可以這樣~

ky782 wrote:
我也騎重機我不騎路中間,我都靠邊...(恕刪)


會被亂開車門的弄死.....

而且這種會衝撞的....

不管你在那一個車道都一樣.....
這個車禍現場我在當天發生過後約半小時有經過,由其我也是騎大重經過
那時就覺得自小客會撞上中央分隔島就覺得事態應該很嚴重

我騎車很注意自已的安全,肉包鐵,命是自已的
也不騎快、不亂壓車,原廠胎騎超過1萬KM胎肉還有一半以上,夠RV了吧
但是我再怎麼注意,對這種的已經是近乎蓄意要怎去防?
原來在台灣一個人的生命這麼廉價
沒錯,蓄意撞車。
241cat wrote:
沒上新聞??這開汽車...(恕刪)
上星期日早上
開車在宜蘭往礁溪台九線
也是看一輛白色汽車(好像是馬6)
也是故意同車道逼迫前面黃牌機車
人家在前面騎好好的沒礙到你
也要這樣刻意逼迫...........
這種汽車駕駛人腦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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