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舞非揚 wrote:在台灣開車開久了,我也養成了這個習慣。因為不知道在哪個路口,會有什麼衝出來。不過幾年前,我到加州考駕照。美國教練感到很不可思議,告訴我紅燈不可能有東西或人出來。所以在美國考駕照前,我就先把這習慣改掉。 偶爾電視上看到警匪追逐畫面時,歹徒闖紅燈撞掉綠燈車輛也不少。
aa11zzxx wrote:公車要防禦性駕駛啊!(恕刪) 你說對了,汽車行經路口時,不管是大小車都要減速至可以馬上可以停車的速度,依公車來說,行經路口未減速至十公里左右,就有肇責,該司機如果行經路口前有稍微減速,這起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就差個2-3秒。
清舞非揚 wrote:美國教練感到很不可思議,告訴我紅燈不可能有東西或人出來。 嗯沒這回事!之前到奧斯丁出差,晚上回旅館,結果只有我在十字路口乖乖等紅燈! 後面兩三台老美的車,直接超過我車闖紅燈而去.....
上面很多人言論都聚焦在『公車在拼著過停止線時可以綠燈的行為是不可取的』那…反過來問,女騎士『拼著過停止線時黃燈不會變紅燈的行為』…這又是可取的?兩者在這方面的行為是半斤八兩,那你們為什麼卻只談一方的問題?最終公車賭成功了、機車賭失敗了,但你們還是…人死為大、死者為尊?還是覺得那應該是正妹就……
丁丁和拉拉是個人才 wrote:你說對了,汽車行經路(恕刪) 聽你鬼扯,每個路口大家都減速到10公里以下,一個紅綠燈還要過幾台車?馬路上不就變成停車場了?!要檢討的是闖紅燈的車輛,而不是要求綠燈通行的車輛要減速到不合理的時速敢搶黃燈、闖紅燈的,就要有出事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