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henk wrote:
罰單先翻拍起來的備份,從檢舉照片才有機會可以找出檢舉人!!
翻拍「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步驟如下
1、從被檢舉時間開始來進行分析,猜測出檢舉人的交通路線。
例如:如果是早上被拍就很有可能是上下班必經之路!!這樣抓到的機會相對提高!!
2、從檢舉照片也可以看出檢舉人的機車款式與停車位置習慣。站崗觀察檢舉人特別需要這些特徵!!
3、在相同時間地點開始觀察等紅燈區的機車駕駛人,尤其是安全帽有攝影機的男生!!機會非常大!!
分享以上心得,祝大家獵殺檢舉人成功!!
現在人真的是無恥,
恥度無下限,
自己違規被罰不反省,
這社會風氣要是再這樣繼續下去,
臺灣比大陸四線城市還要不如,
況且有心做這些事情,
不如去研究交通法規,
看怎樣開車騎車不會違規。
寶佳 wrote:
是檢舉人道德太高? 還是違規魔人下限太低呢?
不知道
檢舉人 也可能同時是違規人
就單純請版上的人自己說說 這輩子 0違規的人有幾個
不是被抓到才算數 只要曾經作過任何可能違規的事情都算
包含紅線臨停 不管你是拿東西買東西還是等人

所以基本上就是 全民檢舉起來
行車紀錄起很便宜的
平常拍著沒什麼 等到收到罰單 心情不好的時候 就把這兩三天錄的拿出來剪輯送檢舉
依照我在看 我平常行走的道路 自從收到那張換車道不打方向燈之後
我那陣子幾乎都在數 整條約1.5公里的路上會有多少機車不打方向燈
十台裡面至少有七台 另外三台真有打的大概只有一台 另外兩台是被卡在車陣連換車道都不敢
所以估計 拿出平常拍的行車記錄器 隨便都可以檢舉個30-40台

貓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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