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鐘噴4800!換車道沒打方向燈連收4罰單高雄女:根本檢舉魔鬼

違規是不對的,
被開單處罰理所當然,
剛好而已。

但是,
警察執法人員開單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不就是要藉著紅單罰鍰來警示教育駕駛人要遵守交通規則嗎?
兩分鐘連續開出 4 張罰單有違比例原則。
fedora wrote:
開罰單的辦公室警察,缺業績獎金就太無良了。


警方新聞有補充:
「這種本來是不會開單的,」
但是魔人會自己追蹤,
如果不開單,
魔人就會打電話或email到上頭申訴,
基本上上頭很怕得罪任何民眾,
「所以只能開單。」

懶人包:
警察不開單,魔鬼投信首長信箱申訴。

不覺得在01很有既視感嗎

這種警方以前也有類似,
在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警察會先用勸導,
但是民眾檢舉是事後收到,
所以無法勸導,
寄勸導單又會無故增加國庫負擔,
不開單又會被首長信箱,
所以只能開單。
hjfrank wrote:
但是,
警察執法人員開單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不就是要藉著紅單罰鍰來警示教育駕駛人要遵守交通規則嗎?
兩分鐘連續開出 4 張罰單有違比例原則。


照你這樣說

某人2分鐘內連殺4人

這樣他的刑度要算折扣給他

不然有違比例原則?

你的一罪一罰精神呢?

還是你主張犯多罪一點一起算就可以有優惠?
惡魔推銷員 wrote:
她其他張我覺得被檢舉(恕刪)


結果平常版上很大聲的檢舉魔人
這次看到被檢舉的一樣是兩輪,就閉嘴了
自己平常鬧太兇,等到火也燒到自己就不敢再大聲說瘋狂檢舉應該了
守規矩這麼難嗎? 今天只是被檢舉 , 哪天遇到轉出來被後車追撞時 , 說不定連命都沒了.
潛出水面 wrote:
照你這樣說

某人2分鐘內連殺4人
這樣他的刑度要算折扣給他
不然有違比例原則?

到底在扯甚麼?!
交通違規扯到殺人! 檢舉魔人最讓人厭惡的就是凡事都無限上綱!
一點小違規追殺到底、而且一次不夠還要連砍四次!
彷彿自己是聖人永不犯錯!
真是夠了!
Benn1963 wrote:
到底在扯甚麼?!交通(恕刪)


以這個新聞案例來看,
其實也可合理懷疑這樣緊迫盯人跟拍檢舉,
他自己是否也真的有遵守交通規則打方向燈??

在台灣檢舉被濫用的確是事實
去年賴品妤等立委要修法還被罵到臭頭
現在更證明他們是對的
dgittt012730 wrote:
守規矩這麼難嗎? 今天只是被檢舉 , 哪天遇到轉出來被後車追撞時 , 說不定連命都沒了.

你最好是在車陣中穿梭鑽縫的時候都記得打方向燈,要不然自己檢舉自己,或者詛咒自己好不好!?
真是越來越受不了這些活在外太空的自以為義的魔人!
Benn1963 wrote:
在車陣中穿梭鑽縫

請不要再這樣子騎乘機車!
汽車在車陣中穿梭就要打方向燈,
機車穿梭忘了打就沒事?這什麼道理?
車陣穿梭這件事本來就危險了,
還不打方向燈讓用路人知道你的去向,
發生事情才在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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