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國道車禍報警 被要求付1.2萬「散落物處理費」

dc1132 wrote:
這個小姐確實被波及
有車損吧!! 要報出險或賠償
警察作筆錄! 很正常阿!
而且報案連單都有她名字了! 當然是當事人!

所以分攤了 清理費!! 無誤!!

不是這樣子玩的,
平民求償,都得要上法院釐清責任才能執行,
公務機關是直接執行單位,開了單你就要執行,
不釐清責任就任意開單,那叫濫權,
這跟共匪有何不同?
米崇米崇, 抓起來
這種很明顯是高速公路警察人員的行政疏失
但是絕對不會抓的出來
dc1132 wrote:
仔細看了一下影片
這個小姐確實被波及

這個小姐龜在內線
被波及不意外
外線有貨車, 內線有龜車
後面那台只好鑽縫
我有一次騎車,前方機車掉落包包,原地等半小時,他沒回來
我只好送到警察局,

他馬的又在那等了一小時半,

警方還堅持要等失主來確認裡頭的錢、物品有沒有少。我才能走。

我保證之後任何路上發生的事,我都視而不見

Jack 你好棒
幫您 QQ,地上有包包我絕對不撿。警察不讓我走,我一定不理他,有種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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