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Y4U wrote:
我的重點是雞排冷,先改圖好了 orz
我不用改!
可惜不是我的案件
不然讓檢察事務官看看這嘴跟臉
自由心證法則下想必加分不少!

鳳凰寺 風 wrote:
亂告跟誣告是不一樣的,懂嗎?
您亂告我,新北地檢署已經還我清白,不起訴處分書您也有收到,請您仔細拜讀。
至於您罵我的部分,目前還在審理中,請您自律,縱使是成大碩士,也不能在網路上亂罵人,懂嗎?希望藉由本次訴訟,能讓您有所覺悟,有所改進。
仗著書比別人多唸一些就可以為所欲為在網路上亂罵人,甚至告人,實在不妥,唉。
另外補充說明一下,如我您不服檢察官的不起訴,您可以書狀提出刑事再議,不服再委任律師以書狀提出交付審判。
owlowlowl0212 wrote:
owlowlowl0212 2023-09-20 11:58 65樓
懂啥啊你? 亂告? 繼續鬼扯啊!
自啥律! 自律是你這咖該做的事!
該好好改進你先罵人還敢提告!
另外回去好好補你的法律知識!
我告過5個人還需要你這咖來教!
公務員比較懂法? 哈哈!
這大概是我這半年來聽過最好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