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網紅“通勤者之歌”自述遭警拘提上銬

狼0223 wrote:
前言:交通網紅“通勤...(恕刪)


他事真多 😑🙄
曉得 wrote:
這麼有把握認定合法無...(恕刪)

台灣官官相護
你覺得這案件不請律師可以嗎
眼觀耳聽
自己搞出的的事自己花錢去請律師,要像個男子漢一樣啦
zzziippp
摸著懶趴快進去蹲。還官官相護勒
交通部在臺北市,是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的轄區
高速公路局在新北市,是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的轄區
開出拘票的是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表示是在南臺灣高雄市轄區內的案件....不需要跟前一天的陳情掛勾在一起
自己搞得就自己負責 還要其他人斗內律師費

錢不如捐給 弱勢族群跟社會更需要幫助的人
翻轉鼠輩們怎麼不檢舉一下偷跑國道的通勤重機
"影片留言置頂是想要贊助他律師費用的管道"



如果可以捐錢把他抓去關

我會捐~~

狼0223 wrote:
前言:交通網紅“通勤...(恕刪)


捍衛路權
選立委修法

捍衛路權
遊行集結辦合法活動

我支持 捐款沒問題

但是現在怎麼覺得是想紅成分居多
只能說警察真的難做
攝影愛好者 wrote:
捍衛路權選立委修法捍...(恕刪)


個人也覺得想紅的成份居多
被槓上的當下去看會覺得很白目,可有時候就是需要這類人去革命
後來的人才有機會享受到更好的待遇
眼觀耳聽
那你捐款給他了沒?
Leonyang1603
很多人的標準遇到了與己利益無關的事情時會改變,又特別是"重機"的時候[^++^]
這種刻意去挑戰法規的

挑戰讓公務人員花時間去處理

然後現在自己被花時間處理...

然後置頂斗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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