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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1240844
這也是台灣人最反對的地方,所以可以開放檢舉紅黃牌鑽車縫,可以解決,罰金比照危險駕駛。或直接吊銷駕照並吊扣牌照。
法國都為期5年的交通試驗。在此之前,並沒有真正的監管,但也是可以容忍的。由於交通試驗顯示交通事故增加了 12%,因此隨後決定禁止過濾。罰款135歐元並扣3分,並繼續實驗到2024,
現在法國實驗是21個路段,鑽車縫車速限速50而以(高速公路限速130下),而且只有最外面兩車道,實驗結果還沒出來,目前還是禁止,
為什麼在歐洲駕照這麼難考,鑽車縫還能增加12%交通事故?
建議台灣鑽車縫直接視同危險駕駛,直接吊銷駕照、吊扣拍照、罰金24000,或比照超速40公里,視為汽車還能鑽車縫?當德國、法國、丹麥、捷克、芬蘭、...政府都白癡?密度沒這麼高的都害怕鑽車縫了
德國更嚴格,然後只要前車感覺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就能檢舉然後罰13000
跟法國一樣:法國超速30就扣照3年,超速超過 50 公里/小時 -
第二次違規,監禁3個月,扣6分,吊照3年,且德國鑽車縫跟超速罰的更重,
另外穿著跟比利時一樣:夏天42度一樣得摩托車手(包括乘客)必須戴手套、長袖夾克和長褲(或長袖連體西裝)以及保護腳踝的靴子,標準穿法,法規沒有規定夏天不用這樣穿,歐洲夏天一樣40度好嗎?歐洲人比較耐熱嗎?這樣摔車至少全身都在
超速比照丹麥:The Law of Insane Driving,超過限速 100% 以上,或實際速度超過 100 公里/小時,摩托車將被立即沒收,並在警方拍賣會上出售。出售車輛的收益/款項被當局扣留並存入丹麥國庫。平均每天有三輛車被沒收。
https://www.femamotorcycling.eu/denmark-insane-ri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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