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一直在吵路權~~~~真的OOXX活該你就是要兩段式左轉、禁行內側【政府規定讚啦】~~~~現在就是這樣你咬我啊~~~保你命你不要命...自己撞一撞比較快....別害人最怕還真給這些人吵到過了...那到時我可不可以去吵我行人也要路權~~~我也要去憑什麼不給我行人走
ssyan wrote:"中肯一點好嗎? 不...(恕刪) 不同意對方下結論的行為. 不代表是我的結論. 只是代表我對帶風向行為的不認同我的主張很簡單. 從法律層面討論. 我觀察現行法規存在疑慮. 提出質疑. 這時候你能做的. 就是回答我的質疑. 甚至駁回我的邏輯. 或無視跳過. 就這樣而已我不會回答所有情緒化言論. 因為悲劇是不需要理由的. 要情緒的人. 踩到紅線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現行交通法規的現況我已經在第一頁表達了. 本新聞訊息量就是機車在有禁行機車的道路未兩段左轉. 不需要再重複表達後面表達的就是我對現行法規的疑問. 結構就這樣. 邏輯也很清楚不清楚可以再討論
arenaswim wrote:當然下結論。他若二段(恕刪) 新聞看不出機車變換車道的行為,除了駛入禁行機車道以外,有無其他違反相關交通規則的地方。如果今天牌照顏色不是白的,2段左轉就不會變成討論(或新聞)重點。新聞也寫了,汽車駕駛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可能汽車也跑不了責任,只是比例多少還需要專業認定。在責任比例未釐清前,標題直指「未2段左轉」是主因,被認為帶風向當然是合理的。就像無照駕駛一樣,車禍責任比例原則上跟有無駕照沒有關係。
樓上的也別吵白牌機車要路權,很多駕駛人認為我左右轉只要打開方向燈就是我最大完全不顧後方來車的狀況,說轉就轉,我曾看過幾次左右轉的兩輪跟四輪被後方直行車撞上去的我也被這種開方向燈就無敵轉的嚇過好多次再說高雄還是有少許地方可以機車直接左轉的,我舉個例,中華路的路橋下的十字路口機車就可以直接左轉,但前提是機車必須騎進內線的左轉線道左轉才安全如果是在直行的車道直接左轉是很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