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爭取上國道之餘,汽車是否可以爭取國道取消速限之權利 (癡人說夢)

kcw wrote:
這...根本不能相提並論。這跟遇到闖紅燈的,或者在高速公路內車道突然出現的一個人,狀況完全不同,很難讓人懂(恕刪)


若真是"突然出現一個人"在路上,且是常人無法反應的時間導致煞車不及,自然沒有有過失的問題阿!

若是拿掉這條,照貴版某些心理有問題的變態,就算是遠在一公里外就看到人也要油門踩到底給你輾過去的
kcw
這條款讓人詬病的就是來不及的部分也算在帳上,這部分才是大家所顧慮的
Leonyang1603
我在27樓已經舉了幾個無罪的判決喔!若你要扯恐龍法官的話那就扯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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