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國一輝小寶寶 wrote:王子犯法與蔗民同罪(恕刪) 王子? 王子都是保母車直接開進校園,哪有犯法問題,庶民只能車停紅黃線,然後等著被檢舉。因為王子從來沒有這些憂慮,所以根本感受不到法律哪裡有問題。如果基本交通建設都完備(例如可臨停區域與人行道內縮暫停區等),你檢舉我就接受。惡法當前,王子都是接特殊待遇,再來個操弄對立,王子爽爽在旁邊看雙方對立與相互鬥爭,根本不用去管。你的言論不禁讓我想起幫王子操弄對立的人,而且法是為人民而設,就是需要顧及到所有的人,要與時俱進。
01白虎哥 wrote:小弟是以為 只要違規沒有影響別人例如在無人的路口 衝紅燈 違停 逆向 都無所謂啦如果旁邊有人 那就要遵守一下 避免影響他人安全 其實只要沒出事,收到罰單繳錢,是真的無所謂,但是不好的駕駛習慣,萬一發生緊急狀況時,很可能會出事,所以最好還是遵守規定會比較好01白虎哥 wrote:國外有沒有交通檢舉魔人?只有台灣 其實是有的,日本的交通機動隊,又稱白鳥隊,就是專門埋伏檢舉交通違規的,網路可以找到很多影片
眼觀耳聽 wrote:這種違規穿越雙黃線不手軟的婦孺,有沒有想過,若是被車給撞了,那對方有多倒楣 贊同且這些違規可不是偶爾才遇到,而是全台到處都是每天上下班都會碰到題外話,上個月賓利車禍又小小喚起了沉寂已久的超跑條款討論我是反對啦,但真要有賠償上限,這種處處有的違規行人、騎士、違規下車的小孩,才應該是超跑條款仔優先討論限制賠償的對象之一(注意"之一"),你各位每天一定碰到好幾起,隨便不小心弄殘弄死一對母子就不是賓利保桿100萬那麼簡單這種才真的是超跑條款仔愛說的:"我明明守法開為何平白無故要賠你那麼多錢""我只是一二成小肇責為何變成反要賠你這個高肇責的那麼多錢"
在上下學階段應該保障學童及家長的優先用路權我建議每間學校周圍300公尺的馬路在上學、放學階段應該全面實施交管就像凱道前那樣唯有車輛上有學童才可以放行其餘車輛皆要改道繞路維護婦孺用路權特別在少子化的時代是刻不容緩的事其他用路人繞個路不會要多少時間
01白虎哥 wrote:小弟是以為 只要違規沒有影響別人例如在無人的路口 衝紅燈 違停 逆向 都無所謂啦 違規的都說自己沒影響交通,然後違停垃圾害死了多少條命?依你的邏輯,無人的路口可以違規,那沒有警察在的時候犯法一下也都無所謂囉
記得幾個禮拜前看到一篇FB的感情舒發文,某個媽媽說自己接送小孩,把車停在槽化線就下車了,還說不會擋到別人有什麼關係?法律不是規定可以違停3分鐘等等...(該處走路3分鐘內就有兩個停車場)然後當天就被砲到刪文了,還激起一堆人注意到該處常有人常態性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