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asn wrote:
年輕人有時候難免想得...(恕刪)
+1~~正常生活步調~無價

即然打算據理力爭到底。只能支持樓主了
John60404 wrote:
今天不管怎麼看 對方就是跨著雙黃線逆向騎過來,監視器,照片,通通都有拍到
我問了在警局的朋友,
還有一些比較資深專門處理這種車禍的同學,他今天騎到了對向車道就是完全侵犯了路權,我當下如果為了閃他往右邊靠又能確定右邊那台車也會跟著往右嗎,監視器很明顯拍到我右邊當時還有一名騎士,如果往右他因此摔車受傷不是更嚴重。
我自己不是為了爭6000塊,標題只是我覺得很誇張而已,這種人今天給他錢了,下次又遇到呢?
今天調節會一見面一坐下就說要6000賠償金,保險可能會賠,不過我一點也不想動用到那部分,那幅嘴臉真的看了不好受
6000有這麼好賺的嗎? 委員會也私底下透漏說他們家都沒工作,就是每天沒事做等著領補助,而且有事沒事就跑到委員會要調解不然就要告別人,都是一些很小的事情,就因為他們沒事做時間多,這些我也是早上對方走了他們告訴我的事情。 (我自己車殼有擦傷,換也是要換整片,當初一受傷送去醫院看到他們家覺得都是辛苦人不要再去爭這筆。)
小弟目前是大學生,6000我要花整整40個小時打工,課業沒有那麼繁忙所以覺得時間上還可以
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真的不是沒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