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請正名為類義警

arlo1011 wrote:
違規是該罰,尤其是重大違規,問題在於各地方政府大幅調高罰款收入預算,
(比如新北在2011年罰款收入10億,今年光預算就26億了)
造成很多亂象,像是製造一堆違規陷阱,警察被上級逼成開單機器,
那怕一點小違規(如機車行駛禁行車道,未兩段左轉)也拼命追車開單,
車追不到只怕自己發生意外命先賠上,再不就是濫開罰單事後被申訴一堆無效單成功,
當然還有科技執法與檢舉魔人的幫忙,預算儘管門檻很高但或許還能達標

問題是既然罰單那麼多,罰款收入那麼高,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有變少嗎?
不減反增,這更凸顯罰款預算的提高只是為了彌補地方政府的財政困難而已
而不去追究真正原因


你的解釋來自你個人的臆測!但因你個人的臆測就可以到處潑髒水?

警方開單,有幾次需要追車開單?機車行駛禁行車道,不是照相就解決了?未兩段式左轉,也大多在路邊攔停,攔不到就錄影舉發,除非是懷疑車主有其他犯罪疑慮才有追車的必要,而這應該不能算是因為交通違規吧

【問題是既然罰單那麼多,罰款收入那麼高,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有變少嗎?】...我很想直接回你,如果沒有強力執行,交通事故死傷人數只會更多,但就像問題是既然罰單那麼多,罰款收入那麼高,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有變少嗎?這種口說無憑的方式,你肯定不服氣,那就來一則最近01的貼文 中市科技執法奏效 3到6月事故數低於111年同期

這樣如何?
你不違法,哪來檢舉,被冤枉你提出證據吧,不要到時候像我們基隆某些地區檢舉完全無效,搞到整個路上每天回家都在賭命,然後久了人家看到一堆違停都沒再抓,接著就開始亂丟垃圾,整座山的路邊都是垃圾袋,你就知道什麼叫哭笑不得。
" 檢舉魔人你不如把他們當作類義警,背後可是有人撐腰" <=
應該沒有警察撐腰,處理亂檢舉,忙死了...
kkip wrote:
" 檢舉魔人你不如把...(恕刪)


那是你沒看過檢舉魔人可以大搖大擺進去派出所
找找長吃吃喝喝
kkip
但警察不會撐腰,光處理亂檢舉,就忙死了...
違規魔人請正名為類謀殺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arlo1011 wrote:
問題是既然罰單那麼多,罰款收入那麼高,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有變少嗎?


這不是廢死聯盟的說帖嗎!?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arlo1011 wrote:
那是你沒看過檢舉魔人...(恕刪)


你錯了,對於警局的業績乃至地方政府的財源有幫助,豈不多多益善?
講白一點就是拿著雞毛當令箭
今天魔人為了檢舉他人自己也違規,只要沒人檢舉他自己就沒事

而且據我觀察那些魔人社團的成員.留言大都偏向偏激,好像違規的人就是天誅地滅十惡不赦要全家處斬,從那些人的留言用字都很"人身攻擊"足可觀察出

唯一建議 !多去這些檢舉社團的FB上看看,只要自己被PO上去,下面的留言有人身攻擊字眼就直接提告! 無奈我不是影片當事人無法提告

反正呢!他們自身也不是多守法,你收紅單,他收傳票,罰金就由魔人的偏激字眼來賠償
幹話黨功德滿天飛
Jason kid
你怎麼會覺得自己的言論不偏激??呵呵
檢舉魔人愛找碴
說的對!
arlo1011 wrote:
你錯了,對於警局的業...(恕刪)


這樣說吧,如果你說話連證據都不需要
就指稱/暗示義警及一般檢舉人與執法單位有對價關系,或是利益往來,
已經符合社維法中「散布謠言」的定義

已經向01檢舉,如果週一這樓還在,沒有撤掉,
我就會向轄區分局舉報你觸犯社維法,
你就慢慢體會什麼叫作「法律」吧
不要侮辱義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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