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迴轉~結果意外發生了~那個機車就從我旁邊犁田了~我跟他完全沒碰到也沒有A到~
想說是不是我的關係~連忙跟他道歉~他本來想叫警察來,之後卻改口說和解~我心中OS我沒擦撞到你為什麼要和解~想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了,就連忙幫他牽車道機車行看看機車有沒有怎樣,結果還好機車只有外殼擦傷,至於機車騎士本人是手腳擦傷~
請問各位網友~這個事故是我要負全部責任嗎?還是雙方責任?
對方要我賠償~卻當時沒叫警察來做筆錄?
結果對方老爸打電話來~說我怎麼沒帶人去醫院看~當下我有問他有沒有問題~他自己也說沒問題就自己騎回家了,對方老爸就叫我去看他兒子討論後續問題~讓我一個整個莫名其妙~
請問我到底要不要賠償跟到他家去看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