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事情是這樣的,小弟今日5/31日騎乘摩托車於雙向單線道馬路上,因當時正值早上上班時間車流量大,
旁邊也都有臨停車輛,便跟著前方白色汽車右後方騎乘距離約2公尺,當時時速約20公里,結果騎一騎對方忽然緊急煞車
,我就煞車不及撞上他的右後方保險桿,連人帶車飛出去,後來對方有下車說他看到狗衝出來才煞車的,對方就把我摩托車先牽
到一旁,我說要叫警察來,對方就上車開走了,後來我有等警察來到做筆錄,筆錄有註明對方肇事逃逸,因我沒行車紀錄器警方有調監視器找到該車主,目前等警方通知中,請問這樣肇責要怎麼區分??我應該先去驗傷嗎?人沒有外傷但手腳有去撞到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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