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小時候在家附近過馬路,綠燈起步後,短腿慢慢走都還是綠燈,
現在長大了,怎麼發現只要被車子一擋一下,我的綠燈秒數就不夠了。
只能拜託車子不要擋我前進,幹道車子不要搶我的全紅或黃燈(救命的5秒)。
我不想要什麼行人帝王條款,也不願生命寄託在幹道車子會多花2秒看路來閃我。
我只要足夠的綠燈通行秒數,至少要路寬除以0.8公尺/秒 + 看路2秒。
我家這裡最常過的是舊縱貫線那種貫穿鄉鎮市區:
照上述算法,至少要給我31秒,卻只給我路寬米數相同的23秒。
尤其是支道細的那種(雙向各1車道,兩側建物距10米上下)
我看到的支道綠燈秒數多半就是 = 幹道路寬米數。
交通號誌設置規則:
第231條 號誌之燈號變換規定…
v:行走速率,一般使用一公尺/秒,學童眾多地點使用零點八公尺
/秒,盲人音響號誌處使用零點五公尺/秒。
老人小孩的步行速率,根據各項研究都是0.8公尺/秒,為何要眾多學童才給秒數?
上面指的還是給行人清道時的綠色閃燈時間,全台的全部綠燈秒數都嫌不足了,
請問全台有行人清道的綠色閃燈時間,真的符合上面這條規定的嗎?
所以想探聽一下:
全台支道綠燈秒數變短了嗎?那裡有夠老人小孩通過的?
.展哥. wrote:
支線道本來就該禮讓幹道...(恕刪)
你只是嘴巴說說而已,真的遇到砂石車從支道緩緩出來,橫擋在幹道上
你肯定只會停下行注目禮,不然呢?
沒有紅綠燈,我現在從路邊走在斑馬線上到內線跟你對幹,你會讓嗎?
有沒有一種想按喇叭叫行人滾的衝動?
其實你可以不用按行人喇叭,行的話,你可以不減速的切換車道,閃過我就行了,
我沒有要你像面對砂石車那樣,停下來畢恭畢敬的目送我,行人體積沒這麼大。
真的來不及閃過,因為沒有紅綠燈,只好請車子設法找錄影證明。
不要只有說行人假車禍,行人身上沒有錄影器,其實車子不煞車撞人的更多。
真不曉得那些人怎麼閃不過行人,反應比三寶還慢,
這種比三寶還慢的反應,才是造成現在紅綠燈變多的主因。
老三寶越來越多,一直在設法強調汽車路權,因為老三寶反應非常的緩慢,
所以一直在設法擴張汽車路權,替自己緩慢的反應舖後路,
年輕三寶還隨之起舞擴強汽機車路權,
尤其是機車族愛開快車,以為那天撞到行人時可以用上
(機車族沒錢買汽車,想定家人也是行人的機會比他人多)
最後結果就是自己先被汽車上的老三寶收去,一毛錢賠償也拿不到,
家人也被老三寶用汽車撞死,哭哭。
老三寶很守交通規矩地,就是反應慢點,繼續替老三寶擴張直行路權吧,老三寶很需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