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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員警用拍照錄影方式的罰單
想請教各位------------
員警在路口路邊用拍照器材舉發"闖紅燈",前方可以不用有預告牌(前有違規取締),這罰單成立。

如果他拍的是機車行駛在"禁行機車"的車道上,或是汽車左轉車道直行(不在規定車道行駛),而前方100公尺-200公尺都沒有預告牌(前有違規取締),這個罰單成立嗎?

謝謝~
kenny6606 wrote:
請問員警用拍照錄影方式的罰單
想請教各位------------
員警在路口路邊用拍照器材舉發"闖紅燈",前方可以不用有預告牌(前有違規取締),這罰單成立。

如果他拍的是機車行駛在"禁行機車"的車道上,或是汽車左轉車道直行(不在規定車道行駛),而前方100公尺-200公尺都沒有預告牌(前有違規取締),這個罰單成立嗎?

謝謝~

"只有"超速舉發需要設置告示牌,
其他全部不需要事先告示....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基本上有告發就是有成立了,哪怕他是天上飛的陸地爬的
kenny6606 wrote:
員警在路口路邊用拍照器材舉發"闖紅燈",前方可以不用有預告牌(前有違規取締),這罰單成立。

如果他拍的是機車行駛在"禁行機車"的車道上,或是汽車左轉車道直行(不在規定車道行駛),而前方100公尺-200公尺都沒有預告牌(前有違規取締),這個罰單成立嗎?

取締交通違規預告牌的法源規定在這裡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2 條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汽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間,明顯標示之;其定點當場攔截製單舉發者,亦同。

只有這種違規取締才要預告,
台灣的駕照真的只要用雞的器官就可以換到,
實在太便民了 !
闖紅燈不是本來就不應該的嗎

有警察就不闖

沒警察就闖禍紅燈右轉  
超線
未左右轉燈亮起就轉
未依燈號指示行駛

然後被抓到或被拍到就說魔人或警察的不是

還要找這麼多藉口試圖抹除
發文者無須憤怒,

我就是10多年前,

在板橋花市前,四輪併排占據車道,

我機車騎在禁行機車道比較安全不會被併排擊落,

居然也被警察拍照。

我就從此檢舉那個地方的併排違停與所有違停,至今10年沒有停止過。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村村ww
想問這樣下來違停的跡象有減少嗎?
雨燕叶
檢舉一台換下一台停,一張多少錢而已怎麼可能改善。 [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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