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1為發生車禍的路口,我方是汽車要右轉,對方是機車要直行;黃色圈起來的是發生碰撞的地方,當時路邊都停滿了汽車,連轉彎路口處也有汽車違停,那一路段是彎道,當時路邊有行人走在白線上,我開車還沒經過路邊行人就已經打方向燈了,經過路邊行人後開始靠右行駛,當下有確認右邊並無來車,在路口轉到一半後,右後方有一台機車撞上來,我車速應該介於10-20之間,想知道這樣誰的責任比較大?
我們是同向同車道,這樣是否算前後車關係?圖2是對向車道視角,我們有可能是因為該路段為彎道且因路邊停車影響到視線嗎?該路口沒有監視器,朋友都說4輪吃虧,真的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