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楊梅 高架橋一 >中壢系統 中壢-楊梅 高架 終點 下到 新開啟的 楊梅休息站 休息後 繼續往南
看到 紅色告示牌 [路肩通行起點限小型車 平日7-10 假日7-13] (當時是平日上班時間 7點左右 綠色箭頭
跟著前車一路走看看



一路開 看到 黃色告示牌[前方路肩通行禁止變換車道 平日7-10 假日7-13] 的時候
心想 前面不能再繼續走路肩了 於是 開啟左邊方向燈 切回主線道 (我是要在95新竹下交流道)
想請問各位大哥 小姐...我這樣算是違規嗎 做個功課討論討論....如果當時被檢舉就當繳學費了...
國道實施開放路肩措施路段及時段一覽表
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11103修訂)
三、開放路肩行駛規定
(一)路肩開放通行時,開放通行之路肩速限原則為60公里,惟個別開放路
肩路段最小路肩寬度若達3.5m(含)以上,且線型及視距均符合「公路路
線設計規範」標準,則速限可評估調整為80公里以上。
(二)車輛行駛於開放通行且得變換車道之路肩路段,變換至路肩、減速車
道或主線車道須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
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
四、 開放路肩類型
(一)開放路肩終點銜接出口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附圖1):
1. 行駛路肩車輛於「路肩限行小車 禁止變換車道」標誌後限往出口車流
行駛,得變換至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駛出,不得變換至主線、爬坡道
或輔助車道。
2. 非往出口小車須於「路肩限行小車 禁止變換車道」標誌前駛離路肩。
3. 行駛路肩車輛得於「路肩限行小車 開放變換車道」標誌後變換至出口
匝道。
(二)開放路肩終點未銜接出口減速車道(附圖2):開放路肩銜接輔助車道、
一般車道或地方道路(如國道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