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是一個會檢舉交通違規的用路人,但是時常在路上會遇到將牌照燈剪斷或故障不修復的駕駛人,再低光源的環境下根本沒有辦法辨識車牌,所以會轉向公路總局檢舉。唯獨僅有(新竹區監理所的承辦人員)PS:新竹區監理所包含新竹,桃園,中壢,苗栗不會請駕駛人做臨時檢驗。若再轉向局長信箱申訴最後還是該承辦人員用公文形式回覆。想請問大家是否有其他地方和方法可以檢舉(申訴)?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