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車禍保險、職災保險申請(親身案例)

我在2022年1月19日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機車碰機車)並由救護車送醫,後續診斷腦震盪(無內出血)。
醫師開立3個月休養診斷書。
公司也請了公傷假,共3個月。

4個月後我申請調解,我開出13萬元,扣除我的肇責30%合計9萬1。對方保險公司說明,公傷假已領取職災保險,損益相抵。只願意承擔2萬元。

這個2萬合解我當然不服,當下無合解,1個月後第二次調解,對方理賠還是用損益相抵來壓我,合解不成。
我請調解會開合解不成立!

當天下午我就拿診斷書、調解不成立書,去交通隊提告過失傷害,後續檢察官開庭審理,傳喚兩方說明。

對方肇事者說明由保險公司處理。
我方說明,對方保險公司以職災已有領取固損益相抵,只願意2萬合解。

我以下答辯書

1、勞基法第5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職災的原領工資補償與車禍的損害賠償。加害人與被害人非顧傭關係,且職業災害補償採無過失責任主義,且保護受僱人,非為減輕職業災害事故加害人之責任,故不生損益相抵之。

2、而原領工資補償,是基於勞基法保障勞工的規定。至不能工作之損失,則是來自車禍的過失傷害及侵權行為,兩者並非同一原因事實,故沒有損益相抵的適用。

3、侵權行為應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項及第191條之2侵權行為之規定,對被害人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檢察官認為沒錯,並請對方保險更換理賠專員,在次調解。


10月收到調解會通知書,對方來了不同理賠專員,問我想合解金額,我開口19萬元,比上次多6萬,理賠員沒說話,跟我要了診斷書、請假證明、車損金額、薪資收入。


專員表示跟公司回報一下,得到10萬合解,問我願意嗎?我馬上答應,並簽撤告合解書。


職災保險薪資補貼也收到共計3個月的70%,另外個人保險也拿到理賠,所以共4家保險都拿到足額金錢。


我的案例不適每個人,但別被理賠專員壓著,開出合理價格,我相信檢察官也會幫助你,只要提出證據,不要獅子大開口!合解也可以接受範圍,這是最完美的句點。


最後別讓自身權益影響,該拿就勇敢站出來,車輛第三責任險一定要買!

草莓農 wrote:
上班途中車禍保險、職災保險申請(親身案例)

我在2022年1月19日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機車碰機車)並由救護車送醫,後續診斷腦震盪(無內出血)。
醫師開立3個月休養診斷書。
公司也請了公傷假,共3個月。

4個月後我申請調解,我開出13萬元,扣除我的肇責30%合計9萬1。對方保險公司說明,公傷假已領取職災保險,損益相抵。只願意承擔2萬元。

這個2萬合解我當然不服,當下無合解,1個月後第二次調解,對方理賠還是用損意相抵來壓我,合解不成。
我請調解會開合解不成立!

當天下午我就拿診斷書、調解不成立書,去交通隊提告過失傷害,後續檢察官開庭審理,傳喚兩方說明。

對方肇事者說明由保險公司處理。
我方說明,對方保險公司以職災已有領取固損意相抵,只願意2萬合解。

我以下答辯書
1、勞基法第5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職災的原領工資補償與車禍的損害賠償。加害人與被害人非顧傭關係,且職業災害補償採無過失責任主義,且保護受僱人,非為減輕職業災害事故加害人之責任,故不生損益相抵之。

2、而原領工資補償,是基於勞基法保障勞工的規定,至不能工作之損失,則是來自車禍的過失傷害及侵權行為,兩者並非同一原因事實,故沒有損益相抵的適用。

3、侵權行為應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項及第191條之2侵權行為之規定,對被害人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檢察官認為沒錯,並請對方保險更換理賠專員,在次調解。



10月收到調解會通知書,對方來了不同理賠專員,問我想合解金額,我開口19萬元,比上次多6萬,理賠員沒說話,跟我要了診斷書、請假證明、車損金額、薪資收入。



專員表示跟公司回報一下,得到10萬合解,問我願意嗎?我馬上答應,並簽撤告合解書。



另外職災保險薪資補貼也收到共計3個月的70%



我的案例不適每個人,但別被理賠專員壓著,開出合理價格,我相信檢察官也會幫助你,只要提出證據,不要獅子大開口!合解也可以接受範圍,這是最完美的句點。



最後別讓自身權益影響,該拿就勇敢站出來,車輛第三責任險一定要買!



謝謝分享
沒錯 不同的保險本來就分開理賠 (勞保 和 汽車保險)
哪有前一個賠過 後一個就不用賠, 保費可是繳兩份錢

問題在於現在的所謂"理賠專員"不曉得是素質越來越差 還是保險公司"教育訓練"越來越好
各種話術 胡扯 甚至"恐嚇"
就是要少賠 (這樣是算業績嗎?)
不懂的就被唬爛到
建議樓主至金管會投訴 (浪費了樓主多少時間金錢? 保險業者最怕被投訴到金管會)

至少把教育訓練辦好一點
不要(故意)侵犯了被保險人的權益
草莓農
我也不怪保險公司,專員素質太低,也不需要太情緒化,而是要拿出法條,證據,檢察官也會幫你 車禍誰都不願意,我也拿到該有的,所以對於過失傷害我個人是選擇撤告
ace ventura
問題是可能你之前有9個人就被同一專員"唬了", 拿了比較少的金額(因為要扣掉勞保理賠的[笑到噴淚]), 類似這種事光在01就聽了好幾次, 實際上應該更多, 恐怕不是個案
好厲害喔,好會用法喔,
調解又變更金額,開口19萬元,比上次多6萬,好厲害喔
西恩潘朵拉
肇責也有3成啦,並不是對方全責,是在雖什麼?[這我不行][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草莓農
對方支道左轉無先停止,我主幹道直行,看到已經來不及,我方時速45,無超速,應注意而未注意
感謝樓主分享,遇到車禍,樓主的思路還能維持清晰,厲害。

這專員也是真夠狠,拿對方的勞保跟薪資,去做損益相抵並提出說法,

如果當下混亂可能就被牽著走了。
Hello World
保險公司嘴臉不意外。
比較好奇的是:當事人的工作職業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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