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騎機車經過台中市向上南路與東興路口
從向上南路左轉東興路
因看沒有待轉區
想說可以直接左轉
但因當時車子太多
就慢慢滑行到本該畫待轉區的地方停下
等車子過完
然後左轉
然後就被員警攔下開單說闖紅燈
請問這樣算是闖紅燈嗎?
因為翻看闖紅燈的定義與解釋怎麼看都不符合
請大家告知我一下這樣是否算闖紅燈
不用兩段左轉的路口
不是看沒車就可以左轉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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