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isrtv wrote:
內文可以改一改了.....(恕刪)
內文只要當時屬實,就不用改吧.
一家那麼大的公司更改對於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件時,都輕率隨便公布實施
當消費者都是韭菜嗎?還是台灣消費者都是刁民?
公司推出產品在定價時售後服務一定都會計入成本,保固是消費者購買的附加商品
不是廠商要改就改,微星 MSI商品降價30%,我也會大力支持新的保固條款,問題是售價有降嗎?
該條款後,微星科技 MSI的商品,就是只值同規格商品的售價打7折
現在消費者市場出現反抗,為了面子還是要加上當時價值購回的文字,是在說笑嗎?
還是說此條款如有適用微星 MSI 須提出第三方公正會計師簽核證明無庫存的證明文件,那我也信服
不然網路上就一個螢幕一年保內無料可修的案例.就是血淋淋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