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Norton 居然自動刷了我的信用卡來自己更新!

關於PC壞光光重灌就算新電腦 以安裝次數判定 小弟覺得也不妥
應該採取同一序號 諾頓方的SERVER 同時接受live update的數量而定
超過n人版才該歸類為黑名單
雖然此舉有漏洞-不要同時更新就好了
但一般使用者應該沒那麼無聊 花了$還鑽漏洞 一不小心就變盜版者 得不償失

之前也是因為壞硬碟 壞主機板 重灌被判定序號失效
將購買紀錄 與重裝原因MAIL給諾頓則恢復啟用
u3350829 wrote:
這篇精湛的分析和敘述...(恕刪)


業者說我必須先付清信用卡款,
然後再以信用卡帳單影本寄去申請退款,
理論上, 這筆費用根本不應產生, 怎麼會是以退款方式進行, 我也不懂


我直接走消保申訴

被申訴對象:台灣賽門鐵克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汪宓雪
電話:(02)87615800
被申訴對象地址:10571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2樓之7

【申訴內容要旨】

本人購買賽門鐵克盒裝產品,服務期滿一年後於業者網站續約病毒碼更新服務,
分別於2007年、2008年及近日2009年04月14日續約服務至2010年,
原續約費用為台幣1390元,但業者卻於2009年04月24日突然以自動續約為由,
私自以前次刷卡資料向本人強行索價台幣8901元,且計價費用與單位為美金259.99元。

經查詢訂單合約後,發現業者於2008年的訂單合約內容中暗藏自動刷卡續約條款,
訂單送出即生效。其合約中所列金額皆為台幣1390元,完全無提及美金計價方式與費率。

業者於服務尚未到期前,離到期日尚餘一年多,確強行再次刷卡續約至2011年,本人深感受騙上當。

該商品目前完整盒裝含稅市價為台幣5290元含一年病毒碼下載服務,手動續約費用為台幣1390元,
自動刷卡續約服務是在未先行告知消費者前私自將合約中的1390元更改為美金259.99元,

費用與原合約費用高出六倍,甚至比實體盒裝新品還高,涉嫌違反公平交易。

業者在未告知的情形下,擅自使用消費者的信用卡,
盜刷消費者無法事前獲悉的金額費用,恣意更改付款幣別,涉嫌詐欺與強盜。

且消費者每年續約及自動刷卡後,皆無收到發票,業者明顯有逃漏稅之嫌。

【訴求】

1.業者應取消與訂單綁定之自動刷卡條款。

2.訂單金額與幣別之變更應經買賣雙方同意。

3.網路服務亦應提供發票作為購買憑證。
網路消費陷阱多, 提醒消費者要睜亮眼睛...
呼籲平常有付費使用電腦防毒軟體的網友,
在續購次年病毒碼更新服務前, 務必詳讀條款內容,

防毒軟體到期, 次年最好還是麻煩一點,
出門購買盒裝產品重新安裝較有保障, 亦省錢,

到期前一個月的續購更新提醒畫面,
容易讓台灣的消費者誤入陷阱,
消費合約條款也僅保障業者不保障消費者,

一般消費者總是誤認「知名品牌較有保障」, 其實不見得,
因為網路購物其實沒有國界, 雖然續購畫面都是以台灣在地的語言,
但事實上卻是屬於國外購物

賽門鐵克產品在台灣只有零售盒裝系列
是屬於台灣賽門鐵克提供服務

次年網路續購病毒碼更新, 屬於海外消費行為, 不適用台灣地區法律,

若要走法律途徑解決消費爭議,
業者自然有更厲害的法律專家, 專門對付無知的消費者

防毒軟體續購更新服務訂單一經送出,
即代表消費者同意「Digital River 條款

是我白目, 自己沒看清楚條款內容,

消費者自己同意業者可以恣意更動刷卡金額, (根據條款4)
業者可以免告知消費者進行信用卡扣款, (根據條款2及4)
此消費行為為海外消費, 理當以美金計價, 結算金額與台灣當地售價不同, (根據條款12)
海外消費不適用台灣稅法, 免開立統一發票,
如有消費爭議, 買賣雙方皆同意接受「英國法院」之專屬管轄,
英語為處理爭議或法律訴訟之使用語言 (根據條款16)

--- 節錄條款部份內容 ---

條款1.2除適用於退貨條款規定之項目外,每一筆訂購皆視為最後之確認訂單,不得取消或要求退款。

條款2.4 在承諾前,訂單確認書會透過一封自動產生的電子郵件寄出。請注意,此自動確認書並不構成正式的訂單承諾。

條款2.5 我方在配送訂貨 / 開始提供服務,並接受您的信用卡或其他付款方式時 ,即表示接受該訂單,我方對貴方訂單的承諾隨即生效,同時合約也正式成立(「承諾」)。

條款4. 價格與付款規定(注意:我方於承諾貴方訂單前無法針對價格進行確認)

條款4.2 在「承諾」前,我方有權在成本提高的因素考量下,包含(但不限於)任何原物料、運輸、勞力 、關稅或其他稅率的提高或開徵,以及匯率波動等),得隨時取消任何折扣且 / 或修改交易價格。同時,我方亦保留於出貨前告知貴方任何產品說明錯誤與價格錯誤之權利。在此情況下,貴方如果選擇繼續執行該訂單,即表示認知該產品或服務將按修改後的產品說明及更正後的價格供應。

條款4.7 帳款若以開具發票方式收取,該發票將於開立日起三十日到期,貴方應於期限內付清該發票款項。若您未於相關到期日內付款,無論金額大小,我方得通知並宣布所有未付清之發票即日到期並改列為應付帳款。

條款4.8 若無我方書面同意,不得以反索或抵銷扣除任何應付帳款。同時,我方亦得於帳款到期後隨時向您提出訴訟爭取產品貨款,即使當時產品所有權尚未移轉至貴方。

條款4.9 我方得隨時變更或取消同意提供給您的任何信用展期。帳款得依適用法律允許之最高利率以日為單位自到期日起計息,直至清償為止(不論在法院判決之前或之後)。在我方提出要求的前提下,貴方應賠償我方於因該筆過期帳款所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條款9.1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不論我方是否知悉或被告知損害發生之可能、本條款所提供的有限救濟是否能夠達成其主要目的:(1)(不管是違反、侵犯任何其他法律條文)我方最大賠償責任不得超過貴方訂單之金額,且應儘可能接近貴方之實際損失;(2) 我方對特殊、偶發、間接或衍生之損害,以及利潤損失、收益損失或彌補費用等不負賠償責任。

條款12.3 從境外輸入歐盟經濟特區(EEA)的商品,如果超出某特定價值可能必須支付報關費用(例如:總值超過您的個人進口限額)。您可能必須額外負擔產品送達貴方指定目的地時應課徵的報關費、進口稅以及其他稅捐。由於我方無法決定這類的費用有哪些,所以例如清關費、進口稅或其他稅賦等額外的支出必須由您自行負擔。如果要進一步了解通關政策或關稅,請您洽詢相關管轄區內的當地海關。

條款16. 準據法

條款16.1 關於本條款之結構效度及施行,以英國法律為準據法。如有爭議需興訟解決時,雙方接受英國法院之專屬管轄。

條款16.2 英語為處理爭議或法律訴訟之使用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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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申訴處理狀況

由於小弟於 04/14 有遵照業者步驟, 上網取消自動續約服務, 並手動續約至2010年,
但業者是在 04/24 進行自動續約扣款, 延長至2011年, 明顯是該公司與 Digital River 之間
內部資料移交時間過長, 造成自動續約在未到期狀態下仍遭執行,

業者同意刷退該筆金額 259.99 美金,
但是所產生的 189 元匯差及海外刷卡手續費,
是由信用卡之發卡銀行產生, 所以業者無法延伸補償此部份

根據條款9.1,
業者賠償上限就是將美金259.99刷退, 至於衍生的損失金額,
根據買賣合約, 業者可以不用負擔任何責任

網友們務必當心!
你的10人版用法挺特別的
不過很奇怪,如果你一台用一年
第二次再安裝,還可以繼續用嗎?!
意思是可以用成一人版10年嗎?!
無善無惡心之體 有善有惡意之動 知善知惡是良知 為善去惡是格物
abletw wrote:
你的10人版用法挺特別的
不過很奇怪,如果你一台用一年
第二次再安裝,還可以繼續用嗎?!
意思是可以用成一人版10年嗎?!


我前面一點的文章有寫,

我2007,2008,2009都有續約,
並沒有10人版使用十年啊

我裝10人版,
每年5月更新到期,

但是每年4月, 右下角就會有個叉叉的圖示,
按「立即修正」後, 就會跳出續購畫面,
填寫信用卡號碼送出續約, 就會再度延長365天

但我前兩年做完續約動作, 都沒有跑出美金的刷卡,
第三年起, 才突然多了個美金 259.99 ,

要不是看到信用卡帳單, 我也不會突然在第三年發現有這種事情



而且, 當初買新的盒裝, 就已經有附帶一年的更新服務,

為何自動續一年新服務會比買一盒全新的還貴三千六!??



上個月, 防毒軟體又跳出警告, 說剩下30天就要到期,
我一樣乖乖的拿出信用卡, 然後照著畫面步驟做完,
最後電腦顯示, 我的防護到期剩下 391 天,
而且確認信裡頭, 有寫如何取消自動續約服務,
我照著步驟登入Norton Account取消自動續約,
我就以為沒事了

誰知道... 4/24過後, 它自動刷我259.99美元, 變成剩餘 746 天....
lukwama wrote:
第三年若採用自動續購服務,賽門鐵克是由美國總公司進行處理,此時消費幣別會變成美金 US$ 39.99,信用卡上顯示 NORTON ANNUAL RENEW

不管你是購買什麼版本,次年的「諾頓防毒 線上更新服務」都是台幣 1,390 元,但是賽門鐵克在國內外的續購計算方式卻不同,台灣是一個金鑰灌10台,「諾頓防毒 線上更新服務」1個金鑰 1,390 元,美金計價卻是以10個金鑰的價格續購,美金 US$ 259.99 換算台幣金額後 8,901 元,恕刪)

你選錯了選項...
單機版續購才是 USD$ 39.99...
10人版續購還是一樣一個序號灌10台。

自動續約刷卡爭議如下
‧ 第三年續約的費用為何會與第二年續約的費用不同?

通貨膨脹? 物價波動? 匯率變動?
這種模式的契約只有第一次下單是照當時的價格,再來就會用下一次當年的的價格了。


依照合約內容,白紙黑字,
我只同意,更新服務到期後可以直接從我信用卡扣款NT$ 1,390,帳單標示DRI*Symantec,業者必須Email通知使用者。

請問合約內容哪裡寫到業者必須E-mail通知使用者?
lukwama wrote:
且消費者每年續約及自動刷卡後,皆無收到發票,業者明顯有逃漏稅之嫌。

【訴求】

3.網路服務亦應提供發票作為購買憑證。(恕刪)

照你這樣說,那不就是全世界除了台灣業者,其他都有逃漏稅之嫌??
統一發票是台灣"特有"的產物,你自己都說續約是美國總公司進行處理的,哪來的發票?
Invoice 跟台灣的統一發票還是有差異,而且,不少網購公司都是讓有需要的客戶自行列印 invoice。例如: amazon.com
我覺得問題是在他既然有你信用卡資料可以刷卡
有心人從資料庫拿到那些刷卡資料的話不就隨便買什麼都可以
想到還蠻可怕的
lukwama wrote:
防毒軟體到期, 次年最好還是麻煩一點,
出門購買盒裝產品重新安裝較有保障, 亦省錢(恕刪)

根據你提供的價格,全新盒裝是5290元。
線上跟賽門鐵克買全新盒裝是 USD $149.99元。
之前你有一篇提到,美金 US$ 259.99 換算台幣金額後 8,901 元,以那個匯率來算,USD $149.99 = 5135 台幣。
我上週也寫信問了 NORTON
問他是否有自動續約

他們回我信 說沒有自動續耶@@
我也是用信用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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