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中華路車禍之後的悲劇...

六年(上限七年)

應該會再上訴吧

阿畢168 wrote:
六年(上限七年)


會不會最後剩6個月?

ROGERMUL wrote:
會不會最後剩6個月?...(恕刪)



一審判決出爐:6年...但居然不用賠錢!?









我猜二審判罰勞役










三審......豬腳麵線?







重判6年...............


這是什麼叫做史上最重啊?

是法律為他護航嗎?

真是有錢判生 , 沒錢判死!~

6年...就當做在唸小學,搞不好還唸不到4年級
就因表現優良假釋了...

MJ938 wrote:
一審判決出爐:6年...但居然不用賠錢!?


坐牢是刑事,

賠錢是民事,

不是同一件事。

lkk886 wrote:
重判6年...............


這是什麼叫做史上最重啊?

是法律為他護航嗎?

真是有錢判生 , 沒錢判死!~



法官沒錯。

即時不符合所謂的「社會觀感」

法官還是沒錯。

去弄清楚法條吧!

要是社會觀感可以超越法條刑度

法官自我意識可以超越法條刑度

就準備大亂了


這是罪刑法定主義與刑法從輕從新原則
從以往類似案例來看
六年的確是最重沒錯
但修法後則未必
我也希望刑度更高
但理想與現實總有差距

刑法第185-3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lkk886 wrote:
重判6年...............
這是什麼叫做史上最重啊?
是法律為他護航嗎?
......(恕刪)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所以意思是

再怎麼判 至少要關一年嗎? 還是可以緩刑?
現在不是一罪一罰嗎
死兩個人
那不是應該是兩個6年嗎
雖然一罪一罰沒錯
但本案是一行為(酒駕)觸犯數罪名
有興趣請查關鍵字:想像競合犯

刑法第55條:
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
萊茵哈爾特 wrote:
現在不是一罪一罰嗎
死兩個人
那不是應該是兩個6年嗎...(恕刪)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