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種靠賺專賣優勢,大賺差價的代理商,寡頭獨佔,刀叉吃人肉;就產業鏈本身而言,就是寄生蟲,沒有幫助;就階段性功能,或有其必要,如果一直存在無法退場,就表示政府的管理功能生病了。
就如同台灣保護了幾十年的汽車製造業一樣,保護只會失去競爭力,養出敗家子,使消費者權益受損。
該放手開放市場了,保護代理商的階段性任務可以結束了。目前該要保護的是受病痛折磨的病患,不是代理商。
如果健保及政府目前沒有資源投入協助病患購買呼吸機;那麼就放手開放市場,讓需要的病患可以在國外自由市場買便宜的機器。
當差價消失,暗黑市場被照亮,這時浮現的問題,才是健保及政府該管理的問題。
其實真正的問題是;健保對於需要陽壓呼吸機治療的睡眠呼吸中止患者不提供購機支持。
不及早治療,造成醫療及社會成本更高。
"睡眠呼吸中止症不只影響睡眠品質,伴隨的疾病風險包括心血管疾病、腦中風、糖尿病、失智,也可能導致患者呼吸甚至心跳停止,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的死亡率是常人2.6倍,而習慣性打呼者的高血壓風險則是常人的1.5倍。"
這對需要機器治病的病患不公允;生病已經不幸,還要高價買呼吸機。
開放有醫師確診診斷證明書的病患,可自由進口就好。
目前的診斷證明書還要醫師批註"病患可自行在家操作"後,才能申請購買,幾乎所有睡眠醫療醫師都不願意開立,原因其一,所謂的怕擔責任?其二,會受睡眠醫學會、醫院或同僚抵制?
請問有任何使用呼吸機的病患,在家使用時是醫師或呼吸治療師在身旁操作的?
這將近二十幾年來,有聽說因病患在家自己操作機器而發生傷害嗎?
主要呼吸機變更設定調整由專業合格人員操作即可。
當然也是利之所趨,就如藥品差價產生的醫院藥價回扣問題?
不可諱言,代理商為維護最大商業利益,手段精準犀利。靠的就是有利益可以分配?
開放市場,降低操作利益的空間。讓市場開放自由競爭,病患就有機會買到價格合理的機器。
需要呼吸治療師教導的病患,由睡眠呼吸師收費服務,或健保支付,同時醫院可蒐集呼吸機資訊,分析了解並提高療效。
怕發生故障或召回事故或需要睡眠呼吸師指導,可找國內代理商購買呼吸機,請自己考量得失。
依照我的使用經驗,我近十五年來買的三台呼吸機,都是用滿五年後,舊機功能完好封存備用。國外廠商的醫療器材可靠度夠高;依照使用說明書清潔保養,沒有遇過問題。再說半價購機怎麼說也划算。
市場開放,需要政府及醫界推動解決。
我的看法
1. 只要經睡眠多項生理檢查確診為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經與醫師討論選擇用睡眠呼吸機治療之病患,都可以依據診斷證明書,申請呼吸機自用進口。沒有其他附加於醫師的責任,讓醫師開出標準診斷證明書即可。
2. 取消醫師責任。"目前的診斷證明書還要醫師批註"病患可自行在家操作"後,病患才能申請自由購買,幾乎所有睡眠醫療醫師都不願意開立此醫囑;原因其一,所謂的怕擔責任?;其二,會受睡眠醫學會、醫院或同僚抵制?。";這是擋人財路會被排擠的行為,醫師也怕被針對?。
3. 取消衛福部收取呼吸機自用進口申請規費規定及簡化手續流程;最終取消管制。請減輕病患負擔,少管閒事,端正市場機能,此乃政府的德政。
(自己簡單測試的方法是,戴上血氧機後;我要閉氣45秒後,血氧值才會開始急遽下降。因此懷疑它的反應太慢,檢測功能性差。)
真實的原因如下 :
1. 平常呼吸血氧飽和度高,血氧降低反應慢;加上指尖血氧機在高血氧飽和度區間的反應呈非線性變化,使反應更慢。
2. 當進入睡眠後,呼吸效率會降低,飽和度會下降。當基礎血氧飽和度降低後,呼吸中止引發血氧下降的反應變快且靈敏度高。
所以夜間血氧及脈搏的變化,會與睡眠呼吸中止事件對應得上。是可做為一種有力的治療效果評估依據。
況且以下這兩種呼吸事件的判斷與血氧降低相關,還有腦電波圖;但是呼吸機不具備檢測能力,還是依據內建的演算法,勉強推估;並顯示在事件紀錄中。所以呼吸機的AHI及相關呼吸事件的統計資料看看就好;自己的感覺更真實。
1. RERA(呼吸相關努力所引發的覺醒事件)
2. Hypopnea(淺呼吸)
應該還有很多種呼吸事件,是呼吸機無法準確辨識出的。
所以別太相信陽壓呼吸機檢測出的AHI數值;被忽略未檢測出的呼吸事件不會少。
這也是為什麼一些國外註冊的睡眠呼吸治療師,會建議患者使用固定壓力模式。
這有可能解決你的治療效果不穩定問題。
道理是,與其讓機器的鱉腳演算法胡亂調壓,使呼吸中止事件反覆發生;還不如經由醫院呼吸實驗室做壓力滴定測試(Titration)求得適當的壓力值(或窄的壓力範圍),設定為固定壓力模式(或自動調壓模式);會更合適有效。
或者更適合你?
詢問你的醫師吧?
有關睡眠呼吸事件的定意及相關檢測要件說明,請參閱"欠睡一族"網站
如何解讀你的睡眠檢查結果
我個人覺得,居家睡眠呼吸機治療需要參考下列多種數據評估,比較客觀
1. 呼吸機治療數據詳細記錄分析。氣流變化(吸氣波峰不受限而呈現扁平化),壓力變化(P95要略低於設定的壓力上限值約1cmH2O),洩漏氣量(要平穩比較重要,否則呼吸事件判斷及調壓會失準),AHI<5,RERA<5。
2. 睡眠品質評估;使用有睡眠監測功能的智慧手錶。重點是睡眠時長7小時以上,睡眠周期階段分布是否合理(整晚睡眠週期4~5次(90~120分鐘/次);N1(2%至5%)、N2(45%至55%)、N3(13%至23%)、REM(20%至25%)合理分布),重點是N3(深度睡眠)要大於20%~25%以上。
3. 血氧紀錄。平均夜間睡眠血氧94%以上。使用指尖式脈搏血氧機。
wtjhihihi wrote:
可以請問一下瑞思邁AirStart10 跟 瑞思邁 AirSense10的 差別嗎 ,這兩台價差13000 ,看功能只有差再加熱管跟資料儲存還有演算法,請問都是瑞思邁了,演算法差別很大嗎? 還是說 加熱管在台灣是必備的嗎?
網路上的回答
"AirSense 10 和 AirStart 10 有什麼不同?
ResMed AirSense 10 AutoSet 與 ResMed AirStart 10 Auto
答:主要差異在於演算法的複雜程度、數據報告能力、舒適度和價格。 AirSense 10 AutoSet 提供更多進階功能,如 EPR、詳細資料追蹤和無線連接,而 AirStart 10 Auto 則以較低的價格提供核心功能。2024年7月20日"
AirStart 10應該有兩個機型;APAP(自動調壓)及CPAP(固定壓力)
"The AirStart™ 10 APAP and AirStart 10 CPAP are ResMed's Automatic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APAP) and Continuou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 (CPAP) devices."
"
AirStart 10 可以包含以下內容:
主機
空氣管
標準過濾器(已插入)
電源裝置
旅行袋
SD 卡(已插入)。"
選配
"請聯絡您的護理提供者,以了解一系列可與設備一起使用的配件,包括:
空氣管:SlimLine™,標準
加濕器:標準加濕器(僅供單一病患使用,不可消毒),可清洗
加濕器(可供多名患者使用,可消毒)
側蓋(不與加濕器一起使用)
過濾器:防過敏過濾器、標準過濾器
Air10™ DC/DC 轉換器
SD 卡讀卡器
Air10 USB 轉接器。"
瑞思邁AirStart10 跟 瑞思邁 AirSense10的差異表參考
https://www.oxygentimes.com/comparison/cpap-bipap/resmed-airstart-10-auto-cpap-vs-resmed-airsense-10-autoset-cpap?srsltid=AfmBOopnVMzL2UfNm08C4nVidvhF2cFMZLfLdRUjmxNaZgHUq2-4SHXM
這份原廠資料中的第2頁開頭有列出差異比較表;請參照
Resmed AirStart 10 Auto CPAP- Brochure - Oxygen Times.pdf
在我看來如果AirStart 10真如差異表所列內容,比較嚴重的問題應該是,可能無法分辨出"中樞性呼吸中止事件"問題。
是否差異表內容有錯誤?
ResMed AirStart 10 APAP ;應該是指可自動調壓的意思吧?
阻塞性呼吸中止事件要靠升壓來解決;而中樞性呼吸中止事件只能什麼事都不做,升壓可能更糟。
這應該是"自動調壓"睡眠呼吸機必需具備的功能才對啊?否則只能設定為CPAP(固定壓力)工作模式?
Central Apnea Detection : 無法檢測(分辨)的意思,應該是會將CSA視同為OSA事件;所以如果工作在自動調壓模式下會錯誤升壓的意思嗎?
確定無法檢測 CSA(中樞性呼吸中止),CSR(陳施式呼吸事件),及RERA(呼吸努力引發相關的覺醒)。
噪音大一點,重量少一點,體積小一點。
沒有呼吸事件相關的詳細紀錄資料,沒有自動開機/關機,沒有自動緩升壓,沒有藍芽傳輸,沒有濕度控制?
看來只能當作CPAP(固定壓力呼吸機)。
這個問題需要原廠出來做個說明,我找到的資料或我的理解可能有誤。
其他差異還好,可以接受;價格便宜不少。
便宜的高端固定壓力"打氣機"/呼吸機?
對多數單純的上呼吸道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是還夠用的。
不是特別缺錢或者是有經驗的老手或者有睡眠呼吸師協助指導,不建議初入門者使用此機型。
有關加熱管在台灣是否需要的問題,我的經驗是看機器是否有啟用加濕器功能而定。
臥室溫度低時,溫暖加濕的氣流在冰冷的氣管壁內會產生結露現象,管壁會凝結出水珠;水珠如果流入面罩滴在人臉,會使人驚醒、入鼻腔會嗆醒。
如果蓄積在氣管中,會被氣流激盪產生噪音,將人吵醒。
無果有選購加熱呼吸管使用,就可避免產生上述問題。
如果不能?
無效管理要幹嘛?拿病患的錢來創造就業機會嗎?
睡眠呼吸機只能治病,讓病患可以自由進口,就沒有倒賣獲利,或獨肥通路商的不合理現象。
願意承擔使用及相關可控風險的病患,可以自由進口便宜一半的呼吸機。自己花時間看手冊操作、自己按手冊指導維護保養;或上相關網站提出詢問等待回覆解答。花時間可省錢。
不差錢,缺時間的病患,可以花高價買國內代理商機器及預付售後服務保障,有問題找代理商或呼吸治療師詢問。
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國外已經發展出完整產業鏈;呼吸機製造商,通路商(電商),註冊呼吸治療師付費服務群體,接受捐助的呼吸機用戶群網站。我覺得這是很好的發展態樣。這是值得學習的模式。
政府管不好,就別瞎管。可以省下人力辦正事。
以上這些問題所以會發生,都源自健保不提供確診患者呼吸機,如同不給治療;將病患丟包給代理商,任其宰割。
國外有醫療保險支付,國內也該由健保支付才對。
早期將此醫療責任轉嫁給社會福利支付(醫療輔具);擠壓社會福利資源,殊不合理。是病就該健保支付治療。
而我正是其中一員;因為確診得早,又屬於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RDI 76次/小時;換算成AHI 65次/小時),領受有身心障礙手冊;因此享有每五年購機補助資格。
我想大部份的呼吸中止症病患都沒有我這種機遇。希望健保署能承擔起補助病患購機的責任,將醫療網的這個漏洞補起來。
睡眠呼吸中止症,如果不早期發現並積極治療(其實主要就是每天戴呼吸機睡覺,少部分呼吸道結構問題,可以開刀解決,但是效果隨時間遞減;據統計大多數人三年後狀況,猶如白挨一刀),對人體的傷害及危害極大;後續社會損失也大(工作能力損失,後續共病醫療費龐大)。
我在確診前因為睡眠障礙在高速公路出過兩次車禍;萬幸,車毀人還在;也因在公司開會時,忍不住鼾聲大作,總經理"體恤"以後開會不用參加,一旁打雜就好。只要坐在椅子上,很難不打瞌睡;想表現正常都很難。
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之併發症
" 2017年4月5日之後,如果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沒有已發生嚴重之心肺功能併發症,而造成其呼吸功能障礙達到附表二”呼吸功能”欄內所列的標準(如 PaO2 或 SpO2 的數字),那就無法獲得殘障手冊,沒有殘障手冊,相關殘障者福利,包含購買陽壓呼吸器的補助,政府也都會停止"-------轉載自"欠睡一族"
依照台灣健保署議價能力,再加上絕大多數病患都是單純性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包括我),只需要基本的CPAP(固定壓力)呼吸機治療,應該就可以解決問題。
台灣有幾家國內品牌呼吸機製造公司或經營國外大廠代工業務,正苦於銷售數量及金額太小問題;政府健保署帶頭領導,一定可以支持配合共謀呼吸機產業鏈發展;可先立足於台灣市場經營,再謀求開拓國外市場。
單純固定壓力呼吸機花錢不多,可預防後續多種共病症的醫療資源壓力更別提社會損失有多大了(車禍及精神差影响工作能力及個人發展)。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