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gtingjui wrote:
說得好聽,有本事你去救!!
在台灣,好心被狗咬的事件層出不窮
若是沒有類似"好薩馬利亞人法"的條文
我絕對"依法救人"...
雖然我還在醫院戰戰兢兢的辛苦工作
但移民也是開始規畫中的事了
恭喜所有不爽不要做的鄉民們即將不會被我"荼毒"...(恕刪)
台灣兩千三百萬人,
就當作有90%的人身體都很好,
都不用上醫院好了,
那剩下也有230萬人,
但是醫療糾紛有多少?
你可以去法院看看,
全台灣統計下來,
告鄰居的比較多還是告醫生的比較多,
這樣說來,旁邊有鄰居也要小心了,
因為也有可能被告嘛。
說起來該討論的是醫生的醫德,
這也是大部分的人對學醫的人的期待,
如果沒辦法符合這個期待,
移民到哪裡都是沒用的啦。
除非就別從事醫療相關工作了,
不然去歐美如果被告會更慘的。
老實說既然這麼擔心賠錢,
那還不如聯合所有醫生成立基金會,
每個月大家繳點會費,
然後有醫療疏失時,
由基金會審核後負責賠償及打官司事宜,
就當作買保險,
這樣還比較有保障。
而且捐錢給基金會還可以節稅,
一舉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