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在蓋房子,政府規定不能把房子蓋到馬路邊

要留路給行人走

所以到馬路邊的地雖然是你的,可是你不能蓋滿

要退縮,留出空間給人走


騎樓就算是政府鼓勵人民留一條路給行人走

準你蓋到路邊,但是要留「騎樓」這公共的空間,騎樓上的空間(2樓、3樓)就算是獎勵給你的。

是這樣嗎?
文章關鍵字

sdttgod wrote:
人民在蓋房子,政府規定不能把房子蓋到馬路邊
要留路給行人走
所以到馬路邊的地雖然是你的,可是你不能蓋滿
要退縮,留出空間給人走
騎樓就算是政府鼓勵人民留一條路給行人走
準你蓋到路邊,但是要留「騎樓」這公共的空間,騎樓上的空間(2樓、3樓)就算是獎勵給你的。
是這樣嗎?


我不這麼想。
台灣的天氣多雨,政府想要讓人走路時有避雨空間…
可是,人行道要做設備很花錢對吧,所以[你要凹進去],本來要蓋滿的變成失去一塊的空間。
花一樣的錢(店面除外),樓上的人就多一塊,樓下的人就少一塊?少一塊是懲罰吧?

不然為什麼現在那麼建築不蓋騎樓或是避雨的空間?因為蓋下去你就失去它的所有權了。
現在理解騎樓好像沒什麼用
以前蓋的房子有騎樓 但沒有什麼獎勵不獎勵的

維基百科

騎樓(Veranda在粵語中亦可引伸為「露臺」[1]),潮州人稱為五腳砌(源自馬來西亞華人對騎樓的稱呼,閩南語稱亭仔腳,客家話稱店亭下,是一種外廊式建築設計。建築物一樓臨近街道的部分建成行人走廊,走廊上方則為二樓的樓層,猶如二樓「騎」在一樓之上,故稱為「騎樓」。

在華人地區,騎樓具有濃厚的華南特色的建築設計,用於唐樓建築。現時華人地區的騎樓一般地下(一樓)用於經商,二樓以上住人。騎樓既可防雨防晒,又便於展示櫥窗,招徠生意。


現在的房子有容積率跟建蔽率
這是為了住宅區住戶的日照權所設立
一大片基地 能蓋房子的面積比較小
空出來的部份就可以讓日照進來
對週邊舊建築的影響較小
3C的世界裡,別滿腦子只想著"超值"。就像無線網路一樣,別人推薦的,只適用在他家的環境,到了你家又是另外一回事。小烏龜牽到北京也不會變成千里馬。

sdttgod wrote:
人民在蓋房子,政府...(恕刪)

現在騎樓的留設會跟你所在的使用分區及面臨的道路寬度有關係,例如以高雄市為例,住宅區、商業區面臨8米以上計畫道路就要留設騎樓,但是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商業區騎樓不計入建築面積,住宅區則要臨15米以上計畫道路才不計入建築面積,因此住宅區變成臨8米以上未達15米計畫道路的建築基地要留騎樓,卻沒有優待容積,所以之後新的重劃區域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就漸漸取消留設騎樓,以退縮無遮簷人行道來替代。
以歷史的演進來講,騎樓的設置跟政府的法規並沒有關係,也不是為了單純要給行人走,而是遮陽的需求。

只是演變到現在,騎樓幾乎跟公共空間沒兩樣,說獎勵基本上也沒有。甚至一整排房子都有騎樓,你要改建時不想設置騎樓想退縮建築線來蓋也不行。

seatree wrote:
只是演變到現在,騎樓幾乎跟公共空間沒兩樣,說獎勵基本上也沒有。甚至一整排房子都有騎樓,你要改建時不想設置騎樓想退縮建築線來蓋也不行。

重蓋時一整個往後移,只是不要了騎樓,把原本騎樓上方的容積移到後方建築上,該給行人的空間又不是沒給,這樣也不行?
921大地震時

很多棟騎樓的建築---軟腳了

2樓變1樓


sdttgod wrote:
人民在蓋房子,政府...(恕刪)


我只能說 增廣見聞阿

沒想過為什麼"騎樓"要叫"騎樓"
沒甚麼獎勵,頂多只是騎樓上方那整塊可不計建蔽率.(但容積上限不變)
並不會因有騎樓而能多蓋建坪.

你的理解沒有錯


看看過去的建築申請計算,你就知道有沒有這騎樓地差很多
而且在稅金上也有減免

第 10 條 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無建築改良物者,應免徵地價稅,有建築改良
物者,依左列規定減徵地價稅。
一、地上有建築改良物一層者,減徵二分之一。
二、地上有建築改良物二層者,減徵三分之一。
三、地上有建築改良物三層者,減徵四分之一。
四、地上有建築改良物四層以上者,減徵五分之一。
前項所稱建築改良物係指附著於土地之建築物或工事。

稅金其次;過去只有建蔽率的限制,騎樓不計算,這就差很多了
建商賣房子,那騎樓地不計建蔽率得到的利潤;有時你一輩子也賺不到
就算自已蓋也可以多好幾房出來了

但現在多了容積率;那騎樓地也就變得像雞肋了
有的腹地夠深就直接退到騎樓地後開始建築了
新的都市計劃有的也不要求騎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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